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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安全 谈“自我保护”

2006-01-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记得几年前,在参加市安全监督局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时,讲课老师是一个资深的安全专家,第一节课的第一句话就是告诫我们“管安全,要懂得保护自己”,当时我不以为然,甚至认为,如果总是想着“自我保护”,是不是有点太自私,在推卸责任?

  随着时光的流逝,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特别是经历了“3.11”事故和目睹工作中各类大大小小的安全隐患和意外事件,使我对“自我保护”的认识来了一个大转弯。

  首先在安全工作中,领导和员工时刻有着“自我保护”的意识和作法,不是自私的行为。因为在安全责任上,领导和员工都有着不同层次的职责,每人都要把好自己的关卡。只有时刻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我们才能重视安全,才能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才能想到出现最坏情况的时候,如何面对,这就迫使你拿出稳健的施工方案,作好应急措施。安全管理中的“三不伤害”是这样的“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别人;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它正是“自我保护”的金规玉律。不能保护自己的人,何谈保护别人,可见,做好“自我保护”,才能不出事故,从本质上才能保护别人。

  其次,业务必须精通,才能做好“自我保护”。安全是一个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体系,它是建立在生产过程、检修施工过程,甚至于行车走路等方方面面的基础上,因此,要把安全工作处于受控状态,必须熟悉生产工艺、熟悉设备状况、熟悉施工方案、熟悉员工的业务情况和熟悉周边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才能有预见性,才能做好应急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强调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实际促使大家去学习生产、设备知识,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实践总结,才能使我们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上一个新台阶,公司的安全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第三,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才能做好“自我保护”。一个人的责任心的强与弱,直接影响到其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安全工作中,没有责任心,根本谈不上“自我保护”,试想一个马马虎虎、丢三拉四的人,怎么能保证不出差错和事故呢?所以提倡“自我保护”,也是培养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在他们在工作指挥上,在操作检修过程中,从多方面、从动态变化的角度来考虑方案是否可行,才能与别人多交流、多沟通、多虚心听取不同的意见,使我们的工作失误的可能性尽量降低到零。

  第四,我所讲的“自我保护”不是指发生事故后,有些人为了达到减轻或免除事故责任,故意采取隐瞒、捏造的手段来破坏事实真相这些类型,自以为聪明的人这样做,只能适得其反,总有一天会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安全管理中,强调“自我保护”,使安全管理更具人性化,更具紧迫感,是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