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是指在日常工作、生活、训练等过程中,因领导者或当事人思想麻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违反纪律,不按条令条例和操作规程办事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装备物资的损失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它具有破坏性、非正常性等特性。作为一支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和从事各类抢险救援工作的消防部队,驻地分散,社会管理活动多,灭火训练要求高,抢险救援任务重,因而发生事故的概律较高,通常会发生车辆事故、训练事故、救援事故、酗滋闹事、雷击淹亡事故、中毒触电事故、新兵出逃事故、重大违纪事故等。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是顺利推进和保障部队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对于巩固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具有重大的意义。只有真抓善管,安全防事故的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纵观近几年来,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连续发生数起安全事故,给部队、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安全事故的发生给部队建设和正常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损害。首先,事故的发生削弱部队战斗力,影响部队的稳定;其次,事故的发生干扰部队的正常工作秩序,牵扯部队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再次,事故的发生损害部队形象和警民关系。因此,搞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对于减少部队损失,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保持部队稳定,保证各项消防任务的顺利完成,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就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分析,消防部队一般都驻扎在城市,与社会接触频繁,无时无刻不受到“灯红酒绿”的影响;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生,各类火灾事故频发,官兵执勤任务加重,消防车辆出动频繁;再加之训练难度大,高难险项目多,这些都在客观上增加了预防事故的难度。从事故发生的主观原因来分析,是有一些同志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防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在他们心中,认为防事故固然重要,但部队工作千头万绪,中心任务不断;急难险重任务常有,经常性工作更是天天忙,平时根本顾不上防事故工作;还有的同志认为事故的发生都有偶然性,哪能就发生在自己单位发生在自己身上,有“侥幸心理”。公安部通报的数起案件中就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主观没有引起重视而引发的。还有,措施不到位,是防事故工作的“薄弱环节”。防事故工作虽然不是中心工作,但他能牵动中心工作、影响中心工作。发生事故不仅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而且分散领导精力,影响官兵情绪,有不可低估的消极作用。事故的发生固然有偶然性,但偶然当中一定存在着必然。思想麻痹,管理松懈,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不落实,官兵之间的矛盾得不到及时化解,等等,就是滋生事故的土壤。
如何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是部队各级组织都在努力探索的问题。笔者结合支队连续7年安全无事故的实际,就切实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谈谈个人的粗浅看法。
(一)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树立忧患意识。预防事故是一项经常性、综合性的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也不能一蹴而就,要经常化、制度化。人容易淡化、健忘,况且安全教育是无止境的,所以要经常性地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要经常抓、反复抓,才能使官兵时时提高警惕,处处留心事故苗头。宁夏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发生的重大车辆事故发生在公安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工作期间,发生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不久,就是因为宁夏消防总队教导大队对安全形势认识不足,忧患意识不够,部队管理不力,各项措施不硬,各种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工作措施不到位,才发生重大车辆事故。因此,要将安全防事故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特别是在执勤灭火训练前后以及季节转换等时机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之更加认真,更加细致,更加扎实努力达到预防事故的各种要求。
(二)落实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责任制。针对部队容易发生的车辆事故、训练事故、食物中毒以及淹亡等事故,按照其规律,采取有力的“疏、防”措施,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最大限度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2005年8月26日和11月15日,公安部消防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广东公安消防总队惠州集训点“8·10”亡人事件的情况通报》和《关于近期连续发生六起车辆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这几起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单位安全防事故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不坚决,有章不循,部分官兵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自身要求不严,最终造成重大恶性事故酿成无法挽留的后果。因此,在队伍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条令条例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责任。官兵都承担安全工作的责任,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落实安全责任制,要明确中队主官对中队的安全工作负责,班长对全班安全工作负责,卫生员要对卫生防病工作负责,给养员和炊事班长要对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负责等。各个岗位都要有明细的安全检查标准。安全责任制是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有了这项制度,安全工作才能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完善安全责任制,伴之以必要的奖惩制度,这样才能一方面有效地激发官兵上进心,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及时处罚错误,扬正避邪,引起警觉,以教育本人和部队汲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把预防事故工作做得更好。
(三)采用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安全防事故的落实工作。一是检查形式,成立督察小组,对单位适时开展督察活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把握部队倾向性的问题和事故案件苗头,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把事故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教育活动开展过程中走过场、敷衍塞责、掩盖问题、措施制定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评比形式,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安全评比竞赛活动。如“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安全流动红旗等活动。实践证明,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竞赛活动,能够提高官兵的安全意识,增强防事故工作的吸引力,从而达到有效地预防事故的目的。
三是案例形式,通过宣传各类生动具体的案例,使广大官兵知道注意什么、预防什么、不去做什么、不准干什么,有了情况如何处置,有了问题如何解决,有了苗头如何消除。更重要的是:一是在案例中找出漏洞,找出管理工作中的弱点,找出自身素质上的差距,得到全面教育和提高安全意识的目的;二是通过案例本身找出预防事故上的弱点和不足,举一反三,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做好,把官兵的防事故素质提高。
总而言之,安全防事故工作要贯穿于部队各项工作的始终,全体官兵应当做到时时、处处、事事都不能马虎。切实把安全这根“弦”绷紧,认真地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这是事关部队全面建设的大事,必须端正指导思想,积极预防,突出重点,务必抓紧、抓细、抓好、抓实。才能保持部队的稳定,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各项消防保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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