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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之浅见

2006-05-15   来源:江苏安全生产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施行,国务院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党全社会从上至下已经形成共识,高度一致、高度关注。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部位仍然事故频发,国人也难以理解。这里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情况、新问题,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分析了八条原因,切中时弊。就其主观原因中最要害的是一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得力;已经定的措施不落实,不少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不少民营小企业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规律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无视国法、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如此等等,归根到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认识、不到位,是千灾万祸之源头。

    为何认识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笔者发表以下粗浅见解: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些规定和要求,集中反映了企业与安全生产的关联,反映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其根本职能是通过正常的、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获得生存和发展。当今正处在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政企分开的新形势,企业必须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安全生产方面,国家主要是通过立法、制定标准、实施监管等途径,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行为。然面,无论是政府的管理和帮助,还是社会的监督和参与,都只有通过企业自身的内在努力方能收到成效。无数事实证明,依法经营是企业的重要体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自身的第一需要。企业在依法经营的过程中,作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体,毫无疑问,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安全生产是企业责无旁贷的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提法,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尤其是中央反复强调以人为本,人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保证每一个老百姓、每一个工人的生命安全。企业是集体劳动场所,安全是人的作为和不作为的结果。安全生产是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让员工真正确立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的观点,从而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齐心协力确保安全的氛围,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只有全体员工自警、自律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才有可靠的基础。企业反“三违”(即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规律)喊了多少年,至今事故频发大多仍源于“三违”。因此,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然,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社会的监督和帮助不可缺少,最根本、最关键的还得需企业自身的努力。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体现在:第一,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始终如一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的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讲科学,不冒险蛮干,讲理智,不绕幸心理,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全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归结到一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第二,主动吸取别人的经验教训,主动争取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具体措施上,事事处处体现保护人、激励人、管理人的原则,使企业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维护者和促进者。第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企业的安全状况会受人、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经营要素的改变而产生变化,因此,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与时俱进。思想上要警钟常鸣,时间上要常抓常新,空间上要不留死角,问题解决上要立足于早,真正做到抓在点子上,落脚到实处。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家的自身责任。目前企业的现状是,许多优秀的、高素质的企业家,其安全生产自觉行为体现在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上。这就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实行“一岗双责”,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措施;继承和发扬了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层层建立考核制度,摆正和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安全第一”和“发展是第一要务”,两个“第一”,但是,发展必须安全,安全才有发展;二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要继承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也要善于与时代发展同行创新;三是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安全生产本身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发展,牵动广大职工的心;在企业发展规划中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有目标、有项目、投入有保证,资金有来源;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危险源,心中有数,并制定治理的措施;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指挥救援,减少损失,严查责任,吸取教训。但是,企业家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的,也有不少不称职的企业管理者,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不懂得安全管理;有的生产经营者一味追逐利润,忽视安全,“要钱不要命”,视职工生命为儿戏;更有少数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的生命健康,以致造成重特大事故,令人痛心疾首。因此,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到位,主要还是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企业自身的努力。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从已经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看,绝大部分是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中绝大部分是“三违”造成的。大量的事实表明,一些企业的基础管理薄弱,甚至混乱,寻求治本之策,必须注重从企业的基础工作抓起,抓基层打基础,这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内在需求。具体要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依法经营。《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首当其充就要求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特别要注重尊重科学,探索和把握规律,运用安全目标管理、事故预测、标准化作业、人体生物节律等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方法,更为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是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与奖惩制度挂钩。四是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技术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除了政府加大安全投入外,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弥补安全欠帐。同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来支撑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

    如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到位,一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企业自觉努力,二靠政府、社会从外部给企业压力和推动。靠政府强有力的实施监管,靠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指导帮助,靠社会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只有这样做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目标就能实现。 (高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葛国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