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7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强调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贯彻胡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必须要在落实安全发展上下功夫、求实效。
坚持依法指导。法规制度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法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检验各级人民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各级各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制度,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具体工作。要牢固树立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开展工作的观念,围绕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政策制度、完善各种设施、坚持项目带动,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教育、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投入的落实,使各项工作的运行都在法规制度的规范之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已经颁布《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进行修订和增补,将经济建设考虑安全生产因素,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中的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各地要抓紧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监察督促等方式的强制管理,引导企业自觉依法抓好安全生产,切实改变安全生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
实行层次领导。一般说来,抓安全生产工作容易出现的弊端,是摆不正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各部门各管一段,形不成合力。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摆正经济建设与落实《决定》的关系、本部门的工作成绩与安全生产整体效益的关系,明确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联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的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达到思想上合心、组织上合成、工作上合力,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从而有效地防止推诿扯皮、政出多门的现象发生。要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责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有关法规制度,实行按级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无论是哪一级在安排部署具体的工作任务时,都要认真研究,进行明确分工,该由哪一个领导牵头,哪一个部门负责,哪一些同志具体落实,什么内容、什么标准、什么措施、什么时间整改落实和什么责任等,都必须具体明确,做到责权一致。
加大指导力度。要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性和特点,抓紧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在体制机制上,应当以决策权威、统揽全局为原则,建立领导经济建设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的常设机构,将安全生产建设纳入国家总体改革与发展的大框架内通盘筹划。规范设置、提高权威、理顺关系,推动地方各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另一方面,还应调整和完善地方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把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安全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体系。在产业政策上,应当重视开发和推广安全生产技术,加大国家对安全生产技术研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制定“国家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和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制定并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提高安全生产通用化、标准化和系列化程度,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安全发展,在安全生产中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将安全生产重点科研发展方向列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围绕安全领域重大课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制定发布全国第一批严重危及安全的技术、工艺、设备淘汰目录,依法强制淘汰落后。推广危险源辨识、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在分类指导上,必须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不同部门的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分别予以指导,防止出现“ 一刀切”现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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