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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安全投入的现状与对策

2006-11-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当前,我国一些发达地区事故总量居高不下,一些欠发达省份重特大事故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不完善,技术装备比较差,安全生产科技水平不够发达,职工技术素质不高,包括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内的企业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薄。但同时也与多年国家和企业安全欠账、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有直接关系。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初步统计,目前仅国有重点煤矿“一通三防”欠账就高达40多亿元。

一、当前安全投入的现状

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国务院曾于1979年规定“企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费中提取10%~20%(矿山、化工、金属冶炼企业应大于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如能坚持这样做,用不了多少年我国企业的劳动条件必然会有一个很大的好转。但是,1993年新的会计制度实行后,取消了这个规定。按照新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在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安全措施有关费用,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保护费用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新制度使劳动安全措施经费不受任何比例限制,应该说,改善劳动条件的费用来源比改革前有所拓宽。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企业用于安全措施上的费用却相对减少。20世纪80年代我国年均安全投入占GDP的1.1%,90年代则占GDP的0.7%。

效益好的国有企业每年还能有一部分安全资金投入,但也在逐年减少。微利亏损的国有企业,安全卫生投资很少或根本不投资。2002年黑龙江鸡西矿业(集团)公司连续发生“4.8” 东海矿和“6.20” 城子河矿两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48人死亡。其深层次的原因是:公司基础工程、设施欠账严重,其中安全欠账就达1.46亿元。城子河煤矿属于高瓦斯矿,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进行瓦斯抽放,但以前的瓦斯抽放系统由于经济困难被弃置,所以根本不进行瓦斯所放,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许多乡镇、私营企业,由于重效益、轻安全,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甚至要钱不要命,在安全投入上不仅不重视,而且投入严重不足。往往使用一些陈旧或城市淘汰的设备,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使用情况严重。有的企业虽然安装了防尘、防毒和安全防护措施,但大多十分简陋,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一些乡镇、私营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时,没有按国家规定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投产。可以说,许多非公有制小企业从开工第一天起,事故隐患、尘毒危害等问题就严重存在。据我们调查,浙江省永康市7000多家私营企业使用各类冲压设备11549台,仅2002年1~11月份该市医疗机构接诊工业制造所致断肢、断指外伤住院或手术就达813人。

不少外资企业急于收回投资成本,获得利益回报,对包括安措费在内的非经济效益性的资本投入不重视,安全投入同样不足,使企业早已存在的事故隐患越来越严重。

二、解决安全投入不足的对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目标是经济效益,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劳动安全卫生资金投入一般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因此,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能仅仅靠企业自己的意愿,必须有企业以外的影响和约束,并运用经济杠杆来调动企业进行安全投入。

1、提高对加大安全投入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认识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院长、著名安全经济学专家罗云教授在《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课题报告中指出,在安全经济学上,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远远高于事后整改的比例是1∶5,这是安全经济的基本定量规律。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和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安全投入成本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置安全生产于不顾。事实上,安全投入搞得好的企业不仅事故少而且企业效益也好,与此相反,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或者在安全生产上不投入的企业和行业,即使一时能够收到可观的经济效益,但也不会长久,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轻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则破产倒闭。安全就是效益,这是所有企业经营者应该建立的安全经济观,并要充分认识到加大安全投入是预防为主的重要前提。通过加大事先的安全投入,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最可行的预防或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有效手段。

2、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的落实

安全投入的重要性,概括地说,它是企业生存、发展、兴旺的大问题。要扭转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以实现本质安全。安全投入的方向,主要有4个方面:

第一、基建安全投入。新建企业要做到设计到位、建设到位、验收到位,为广大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条件,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必备环境,不能“先天不足”。

第二、技改安全投入。老的企业要舍得投入,改造厂房,完善设备和设施,改进生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系数。要克服短期行为,不重视安全投入,不及时治理事故隐患,日积月累,安全欠账越积越多,后患无穷。

第三、安全科研攻关投入。要集中有限的资金,搞好安全科研攻关活动。特别是要加大事故预防的科研攻关。如煤矿瓦斯抽放和监测监控的科学技术手段;危险品生产、运输和储存中的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技术;锅炉等压力容器失效预测和爆炸的预防技术;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交通事故的预防技术等等。加大安全投入,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实现安全生产、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根本所在。

第四、求援装备的投入。事故一旦发生,使用精良的求援装备,可以及时将遇险人员救出,可以将发生的事故控制住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重视以人的因素为主的投入

一般认为,安全投入是单纯指直接的物质投入,其实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投入:一是直接用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隐患),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为主,提高物质安全的资金投入。二是用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解决人的因素为主的人力资源、人员素质的资金投入。因此,在强调企业加大物质安全资金投入的同时,也要重视以人为主的资金投入。如加大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普及活动等。只有广大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才能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从而为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奠定深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4、加大对安全投入的执法力度

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分别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以及劳动保护投入和安全培训投入,都作了规定,从法律上解决了安全生产投入应该是谁经营、谁投资、谁负责的问题。同时,还建立了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的约束机制。因此,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达不到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又不投入资金的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要予以经济处罚,并且处罚的金额应大于治理隐患所需资金。处罚所得款应实行专项管理,并在有效的监督机制下用于隐患治理。

5、激励和帮助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政府在税收、信贷等方面,对企业科技进步、采用先进工艺装备及治理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方面给予支持,促使和激励企业保证对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投入资金。同时,可借鉴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设立“安全基金”的做法。资金可由经济效益好企业资助,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帮助那些确实无力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专款专用于急需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一种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6、发挥各级工会组织的作用

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首先必须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这是最大的维权。《工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安全生产的权利,把促进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物质投入和以人的因素为主的投入,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职能和群众监督的重要内容。监督企业的安措费的使用情况,检查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并合理提出增加安全投入的建议。如果企业的安措费使用不合理,要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从而与企业经营者一起,共同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