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为强化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使爆破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更上一层楼,我们参考《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拆除爆破安全规程》(GBl3533-9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北京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1987)132号),并结合北京市有关爆破公司进行IS09001贯标要求,拟定了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及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供爆破公司在拆除爆破工程中参考,并逐步完善之。
2.爆破工作程序
(1)爆破施工流程图
(2)爆破项目部
①爆破项目部由公司经理指派有相关资质的爆破技术人员组成。
②爆破工程项目部由爆破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质量监督人员组成,一般爆破工程项目由有相应资质的爆破工程师担任组长,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项目部由公司经理或总工程师直接领导。
③爆破工程项目部通常设项目经理1人,副经理1人或多人;下设工程技术组、质量安全组、材料设备组、后勤保障组、施工队、应急组。
项目经理职责:对爆破工程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爆破工程全过程的领导指挥和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必须有建设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和公安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爆破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经理不在位时,履行经理职责。
工程技术组:工程技术组设项目总工程师1人、技术人员若干人,主管项目生产和爆破施工全面技术管理工作,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负责成本管理,配合项目经理协调各方面关系等,同时提交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负责测量、测试和试验工作等。工程技术组负责人必须有公安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爆破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质量安全组:负责编制质量安全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组织质安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负责安全防护、爆破警戒的落实,检查每日施工质量和安全,提交质量、安全奖罚方案,有权根据质安检查情况下达开、停工令。检查领用和退还爆破器材情况(当日未用完的爆炸物品是否按规定退回,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等。
材料设备组:负责材料设备购买、调配、维修,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并落实施工机械计划,施工材料计划,满足施工需要。定期检查机械设备,提交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计划等。
后勤保障组: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防护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准备爆破警戒时使用的器材,负责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保管和发放工作。负责购买、领用劳保用品和经理部的其它后勤管理工作。安排装药和起爆期间的安全警戒。
施工队:根据工程需要设1个或多个施工队。根据作业量配备人员、机械设备。施工队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应急组:突发事件应急组,由指挥部直接领导,负责处理施工和爆破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④爆破项目部成立后应立即制定项目实施计划。
(3)爆破工程设计
①爆破设计前业主(甲方)应提供爆破对象的详细图纸资料,提供爆破作业区域及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设备的分布图,爆破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详细踏勘。
②爆破工程设计输出文件??《爆破工程设计说明书》包括两部分内容:爆破技术设计和爆破施工组织设计。
爆破技术设计内容包括:
a.工程概况,包括拆除物的状况、爆区周围环境、管线及市政设施分布情况、爆破拆除要求和目的等;
b.方案选择,包括对拆除方法和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其安全性和合理性等;
c.爆破参数的确定,包括拆除范围和高度的确定与计算,结构稳定分析,药包参数及布置,起爆顺序和延期时间等;
d.装药,包括炸药品种选择,单位炸药消耗和单孔装药量计算,装药方法及装填结构;
e.爆破网路设计,包括起爆器材选择,起爆能源和方法,起爆网路连接形式和方法;
f.安全距离,包括计算爆破地震效应,空气冲击波、飞石、塌落影响范围及其冲击振动的安全距离、噪声及警戒范围,安全警戒人员的配置及音视信号的规定;
g.事故预防和处理技术,包括预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控制,哑炮处理、不稳定结构物处理等处理方法;
h.技术设计附图,包括爆区周围环境平面图,拆除物平面和剖面图,药包布置、装填结构图,起爆网路连接图,安全警戒图,市政设施等管线图,安全防护与覆盖措施附图和设计说明。
爆破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
a.施工方法,包括方法、设备、机具和材料的选择与数量;
b.组织管理,包括指挥管理机构,工作制度,施工顺序和进度,监督检查制度;
c.施工人员安排,包括工程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爆破器材保管员、押运员及后勤保障人员以及各施工区域或部位的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爆破员、配合施工人员的定岗、定责;
d.施工安全,包括炮孔验收制度,爆破器材运输、贮存要求,起爆药包加工、装填工艺和要求,爆区警戒方法、制度及起爆程序等;
e.爆破期限,包括预计的爆破施工时间与安排。
爆破设计文件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符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或《拆除爆破安全规程》(GBl3533-92)
所有爆破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负责人、审核人、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法人代表签章。
(4)申请报批
①申请报批的文件包括:北京市爆破工程审批表、业主(甲方)实施爆破委托书、《爆破工程设计说明书》,包括:爆破技术设计和爆破施工组织设计、爆破周围环境图。
②所有申报文件须加盖公章后上报,C级以下工程的申报材料一般不少于2份,B级以上工程的申报材料一般不少于3份。
③C级以下工程直接由分(县)局主管局长审批;B级以上工程由分(县)局签署同意意见后,将申报材料报市公安局审批。
④分(县)局的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市公安局的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
(5)委托监督
①B级以上爆破工程的施工必须有另一爆破公局实施监督,监督爆破公司应具备同等或以上爆破资质,监督工作负责人需持有公安部颁发的相应级别爆破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和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②监督单位由业主(甲方)委托,并出具委托书,也可以由公安部门指定。
③监督单位接到委托书后,应立即对爆破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评估,写出初步评估意见。
④初步评估意见报送公安局后5d内召集专家评审会。评审会由监督单位主持。评审组专家成员可由北京工程爆破学会推荐,原则上应聘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爆破专家评审。参审人数根据工程规模、技术难度确定,一般为3~9人。评审会应有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
⑤评审会程序及内容:
评审会程序:施工单位设计人员汇报设计方案;监督单位汇报初步评估意见;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爆破区周围环境的安全性;设计依据材料的完整性、可靠性;爆破选择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设计方法和设计参数的合理性、准确性;起爆网路的安全性、可靠性;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的影响范围,有害效应控制措施的可靠性;可能发生事故的预防对策和抢救措施是否适当;施工组织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等。
⑥监督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写出正式的安全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需经评估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总负责人签字方可生效,评估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⑦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设计文件,提出正式的爆破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修改后的爆破设计文件仍须有设计负责人签字,审核人、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法人代表签章,最后连同评估报告一并报公安局。
⑧公安局接到正式设计方案和评估报告后,应在5d内完成批复。
⑨安全监督办法: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单位应配合工程审批公安机关定期组织有施工单位、业主参加的施工小结会,小结施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在爆破工程的主要阶段和部位竣工完成后,签署爆破工程安全监督意见;爆破实施完成后,监督单位须提交监督报告。
(6)预处理和钻眼施工
①施工前设计人员应向施工操作人员作技术交底,发放和讲解“爆破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并由文件接收人在“文件发放记录表”上签字。
②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施I设计时、应由原设计人员实施更改,并填写“设计更改审批单”,审批单应经设计负责人批准、签字,特别重要的变更由总工程师批准、签字。
③当地方法规规定时,设计更改需经监督施工的第三方认可签字。
④施工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要求完成预处理和钻眼施工。
⑤项目部应指派安全质量监督人员对施工方的预处理和钻眼工序进行质量验收,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应报告设计人员。
⑥设计人员根据“预处理和钻眼质量验收报告”提出纠正措施,写入报告。
⑦完成纠正措施后,再由质监员重新检验,达到完全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步工序。
⑧质监员应根据“爆破器材检验作业指导书”逐项检查爆破器材,填写“爆破器材验收记录表”。
(7)召开协调会
①爆破前要召开协调会,主要参加单位有:业主(甲方)、爆破公司、评估和监督方、周边单位、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市政部门等。
②协调会由公安部门主持。
③协调会的内容:
施工方汇报爆破方案、安全措施、施工进度情况;
监督方汇报施工质量情况;
有关单位提出问题并商定解决办法;
确定最佳起爆时间、需补充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抢险要求;
成立爆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公安、业主、施工方、监督单位人员组成;指挥部通常设总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若干人。
(8)采购爆炸物品
①爆破公司购买爆炸物品首先要填写《购买爆炸物品申请表》、《运输爆炸物品申请表》。
②将两申请表报爆破所在区(县)公安分局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③按审批规定的数量、路径、时间、地点采购并运输爆炸物品。
④接触爆炸物品的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上岗证。
(9)装药、堵塞
①项目经理签发“爆破通知单”后实施装药、堵塞工序,装药工作区应设立警告标志,进入装药工作区的人员须佩戴统一标牌。
②装药前质监员应根据“爆破器材检验作业指导书”逐项检查爆破器材,并填写“爆破器材验收记录表。”
③装药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项目经理应事先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填定“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表。”
④根据爆破规模及形式的需要,可将爆破范围分成若干区域,责任到每个爆破小组,并将炸药、雷管分发到各小组,由小组负责人在登记表上签收。
⑤装药、堵塞工序施工前,设计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签字。
⑥接受了技术交底的操作人员负责装药、堵塞,此项工作按“爆破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
⑦装药、堵塞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填写“施爆记录。”
⑧剩余爆炸物品不得在外过夜,剩余过多时需送回公安部门指定的爆破器材库,剩余少量爆炸物品可在爆破场地销毁。
(10)爆破防护
①设计文件中应包括爆破防护的要求和方法。
②爆破防护的施工与网路联结(11)并行进行。
③设计人员应向防护施工操作人员作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签字。
④防护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指派专人监督、指挥施工操作,以免防护施工过程中损伤雷管脚线和爆破网路。
⑤防护施工工作按“爆破作业指导书”操作。
(11)网路联结
①由项目经理对负责起爆网路联结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填写《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表》,并指定1名网路联结负责人。
②网络联结按“起爆安全作业指导书”操作。
③起爆网路联结之前,设计人员应向网路联结人员作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由接受人签字。
(12)网路复查
①起爆网路联结完成后除了网路联结人员自查外,设计人员对全部网路至少进行一遍复查。
②复查中如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网路联结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纠正后填入“施爆记录”的网路检查栏。
③网路复查确保无误后,由联结网路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在“施爆记录”的网路检查栏中
签字。
(13)警戒
①警戒工作从爆炸物品进场后开始,在公安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②警戒组应统一信号,明确要求和任务,有可靠的通讯联络工具,确保通讯畅通。
③警戒组在爆前30min由爆区向外清场,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④完成清场工作后各警戒点立即向爆破指挥部汇报清场情况。
(14)起爆
①爆破指挥部在起爆前2h开始启动,起爆指令由现场总指挥长下达。
②起爆前10min进入起爆状态,零前lmin开始充电,零前10s倒计数命令起爆。
③起爆工作由项目经理指派起爆员操作,起爆员应事先了解起爆站的周围环境,明白起爆口令。
④起爆员应事先对起爆器进行校验,必要时作起爆网路试验。
⑤起爆员遵照爆破指挥长的口令实施起爆。
⑥起爆后10min技术人员进入爆区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报告指挥部,待指挥部下达解除警戒指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爆区;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并尽快研究处理办法,经批准后立即执行。
⑦爆破作业完成后需填写“施爆总表”。
(15)爆破效果总结
①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半月内,爆破施工方由项目经理编制完成“爆破效果总结报告”,并报公司总工和总经理。总结报告应总结本次爆破的经验和不足,为今后的爆破质量改进作参考。
②监督方也在爆破后半月内写出“爆破效果评价报告”,此报告送业主(甲主)、施工方和公安局各一份,公安局在“爆破工程审批表”的爆破效果评述栏内签署意见后,退还一份给施工单位存档。
3.施工中形成的记录资料
(1)项目实施计划;
(2)爆破工程设计说明书;
(3)预处理和钻眼质量验收报告;
(4)爆破通知单;
(5)爆破器材验收记录表;
(6)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表;
(7)爆破工作日志;
(8)施爆记录;
(9)施爆总表;
(10)爆破效果总结报告;
(11)文件收发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