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分析“当前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要“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怎样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形势?国内各大新闻媒体评介。“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为什么煤矿等行业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形势依然严峻”?绝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埋怨声后引发出的一连串的思考。
其一、坚持“两点论”,正确估价形势。
一方面,从国家统计数字表明,2005年,全国发生事故的起数较上年下降10.7%,死亡人数下降了7.1%,30个省级统计单位,事故死亡人数都在控制指标范围内。与去年同此,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了13.1%,死亡人数下降了7.8%。另一方面,形势依然严峻。去年底,重特大事故接二连三,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134起,诸此“11·13”中石油吉化双笨厂爆炸、“11·14”山西长治重大交通事故、“12·15”吉林辽源医院火灾……,更为集中在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百人以上矿难有4起,桩桩件件,铺陈着血腥与残忍,令人痛心疾首。因此,我们在安全形势判断上既肯定总体上保持稳定和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又不盲目乐观,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用“两点论”的观点,正确估价形势。
其二,分析成因,充分认清形势。
应当看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颁布实施两年来,促进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高度一致,高度关注;建立以控制事故死亡人数为重点的指数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了有效的制约机制等等,是推动安全形势好转的最有利的、最基础的因素。全面分析事故多发的原因,温总理讲了八条原因,精僻透彻,一针见血。究其成因,一方面主观上,集中反映在已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不少措施还停留在会议、文件和口头上,没有认真落实到位;不少民营小企业不讲安全,管理混乱,甚至无视国法、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一些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不实,管不到位;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另一方面客观上,也有深层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经济增长方式落后。我国已进入管理体制、社会经济转型时期,人均GDP1000美金到3000美金期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两期相遇,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没有根本转变,高耗能、高污染、高投入等基础产业负重爬坡;二是行业管理弱化,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三是教育培训跟不上。全国农村有两亿人口向城市和工业大量转移,缺乏安全素质,而培训教育相对滞后;四是事故背后的腐败、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只有对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分析透彻,才能充分认清形势,不被一时一事的现象所困惑。
其三,发挥优势,发展大好形势。
如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至关重要的是要在正确估价形势,认真分析成因,从而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信心,发挥现有优势,发展大好形势。“十一五”开局良好,发展大好形势的有利条件很多:第一,“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制定全国和各地、各行业“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做到有指标、有项目、有资金、有措施、有支撑体系,把安全与资源、环境放在同等的位置上,还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绩效实施量化考核,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等,这是破天荒的举措。第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千难万难,一把手负责就不难。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安全生产有四个指标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影响安全生产深层次的问题,形成了共识,这是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最有利的、最基础的因素。第三,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力求实现“四个突破”。煤矿的两个攻坚战和各个行业的专项整治,效果日益显现,也是好的兆头。第四,研究和制定经济政策,是发展安全生产大好形势的最有力的措施之一。温总理强调要高度重视运用经济政策、经济调控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伤亡事故经济赔偿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三项政策,对安全隐患是釜底抽薪,对企业安全是注入活力。第五,联合执法的机制基本形成。根据我国国情,政府依靠各个部门、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执法,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
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发挥制度、政治等优势,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其抓实干,就一定能够遏制住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安全形势一定能实现根本的好转,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一定能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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