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是呀, “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最基本的道德伦理,也是我们为人处世的通行证。很多人在看到别人身处险境的时候,往往都会伸出援助之手,甚至会奋不顾身。但我们要知道在很多情况下,一些盲目或不当的施救不但不能救人于危难之中,反而会让自己也丢掉性命。
前不久,江苏省扬州市就发生一起因施救不当而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事故。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广洋湖镇健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宝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主要生产藕腌制品。截至2007年9月1日,该企业已经3个多月没有生产了。为重新恢复生产,公司组织9名工人对腌制池进行清理。其中1名工人下到腌制池内进行擦洗时,突然感觉头晕、恶心,便停止工作,在向池上爬的途中摔下池底后昏倒。另外8名在池外擦洗的工人见此情形,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跳下池底盲目参与施救,最终造成6人死亡、3人重伤的惨剧。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通报全国,提醒各地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据初步调查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腌制池内硫化氢气体浓度严重超标。该公司在没有对腌制池进行有害气体检测的情况下,就开始组织工人对其进行清理。而现场作业人员在清理过程中,没有佩戴任何防护用具,也没有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完全靠的是自然通风,从而导致硫化氢中毒,昏倒在腌制池内。在发现有人昏倒后,当时在场的另外8名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报告,反而冒险跳入腌制池内盲目施救,造成事故伤亡进一步扩大。
难道这些人就根本不顾忌腌制池内有危险吗?事实上,时隔这么久不用的腌制池内会产生什么样的有毒物质,他们确实并不清楚。在看到工友有危险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救”,然而,如何救、怎么救,他们根本就没有过多地考虑,只知道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工友遇难不管。
可见,这些工人对长期封闭空间可能造成缺氧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认识根本就没有。这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因为是他们没有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事故发生后,企业也没有完善的应急救援措施作为支撑。就这样,6名工人为此丧命。
其实还有很多类似于健宝公司这样的事故,这些事故发生在我国的各行各业。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去年上半年,我国就已经发生因施救不当造成的伤亡扩大的重大事故9起。其中由于施救不当增加的死亡人数为15人,增加的受伤人数为30人。
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正是因为一些企业的安全意识不够,安全培训不到位,员工才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而安监部门或也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如果企业的安全培训再到位一些,安监部门的监管再细致一些,或许这样的事故就不会再发生了。
现在很多企业盲目地追求利益,完全忽略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这就促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和基本的应急常识及自救互救能力。事故发生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往往都会采取一些不正确的措施进行自救或互救,这也正是造成不必要伤亡的主要原因。
其次,企业缺乏风险意识,没有健全的应急预案体系。即便是有,也往往都是“纸上谈兵”,从未组织演练过。其实早在今年的5月3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座谈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就已经强调,所有的应急预案都要经过演练。但是一些人却仍然把此话当成“耳边风”,完全不在乎。等到事故真的发生便傻了眼,不知道该怎么办。
同时,笔者也想奉劝那些抱着善良想法的人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绝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救人一命”,它需要科学的方法,首先应该想到的是救人者与自救者的安全,而不是“胜造七级浮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