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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安全生产要做到“四个转变”

2008-07-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几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笔者以为,要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蔓延势头,必须切实做到“四个转变”。

  一是变事后检查为事前检查。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亲赴现场指挥救灾。之后,一些当事人和党政官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似乎是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地一种固定的模式。但这只能算是事故发生后的“马后炮”。事故发生前,如此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单位似乎并不多见,领导能亲自下基层检查监督的恐怕更少。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安全事故的发生不能未卜先知,但却能未雨绸缪,严加防范。因此,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变事故发生后的“亡羊补牢”为日常工作的“未雨绸缪”。

  二是变“唱功”为“做功”。目前,相当一部分单位和部门虽然制定了一整套详尽、细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但往往疏于落实检查,满足于一般号召。有鉴于此,各单位、各部门抓安全生产,不应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走过场,而应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多检查,将各项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若能如此,其效果远胜于练“唱功”。

  三是变领导挂帅为领导负责制。“谁主管、谁负责”是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的一条重要原则。按照这条原则,许多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虽担任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组长,但往往只是名义上的挂帅而已,且常常以工作生产繁忙为由并不具体过问真抓。一旦发生事故,一些领导或瞒报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互相推诿,寻找“替罪羊”,唯恐承担责任。最近几年,灾难性事故越来越多,固然有客观原因,但与部分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有很大关系。因此,出现安全生产问题,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接受处罚。

  四是变“抓大放小”为“大小并抓”。近年来,一系列的安全事故教训证明,点点火星,可成燎原大火;任何一个环节的违章操作和一些细微的安全隐患,都可能酿成难以补救的重大安全事故。去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由电焊火花引起的特大火灾事故即是明证。

  愿各地都能做到“四个转变”,切实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