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干出来的。职工群众对一些地方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大道理讲一大堆,可就是不落实的作法深恶痛绝。
谁也不愿意发生事故,但伤亡事故却频频发生。究其原因,表面上看,不少事故是由于“三违”造成的,或者说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了事故。但在“三违”现象的背后,往往是企业安全措施的不落实造成的。比如,安全培训教育缺失或者走过场,甚至职工上岗就应该接受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都被免掉了,因而上班当天就出事故的不为鲜见;没有安全帽、工作服、防护口罩,本可避免的事故就恰恰发生在这些环节的缺失上;对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措施不了解,扩大了伤亡事故的事时有发生;没有健康体检及监护档案,职业危害任其发展;女职工“四期”保护及禁忌劳动等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安全管理混乱,以罚代管、以包代管等等,“三违”普遍,事故频繁就是必然了。
安全生产,职工(从业人员,下同)是绝对的主力,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源动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都是在生产经营的第一岗位,如果职工对安全生产的一些具体的规章制度、具体的生产操作方法都不了解、不熟悉,发生事故当然在所难免。据各级工会组织调查了解的情况,不少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认真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少单位的职工还不了解、不清楚他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各项具体规定和自己应知、应会的要求,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他们往往是受害者。工会作为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劳动安全、劳动健康的代表者和代言人,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当重视,一些地方和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不下去,或者说贯彻执行得不好,主要责任在企业而不在职工,因此,要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职工群众是安全生产的操作者,天天在现场作业,战斗在安全生产的每一个岗位,了解和熟悉企业、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无论是安全生产从严监管,还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最终都要落实到每一个职工,每一个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所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必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职工群众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确保安全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创造性,从他们内心牢记安全方针,严格操作规程,不违章操作,抵制违章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才有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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