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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五五”普法的保障措施

2008-09-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目前,已进入“五五”普法的关键时期,如何抓好“五五”普法,使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笔者结合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适应新形势,树立普法新理念

  党的十七大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水利部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新思路,黄委党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出了“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河新理念。这些都要求普法工作要不断与时俱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治黄事业为中心,大力宣传黄河治理开发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在改善民生和保障民生中的作用与成就,大力唱响人水和谐主旋律,通过各种法律知识、法制信息和观念的传播,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引起全社会对治黄事业的关注与重视,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提高沿黄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践行治水新思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河,为流域和谐社会建设和实现“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把握好普法的对象和内容

  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转型和黄河内部水管体制改革的圆满完成,致使普法的群体扩大化,除各级领导干部、水行政管理人员等普法群体外,还出现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沿黄群众流动人口等。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内容不同的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对象的不同特点进行宣传教育。

  一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制轮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学法考试(考核)制度等。在继续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水利法律法规的同时,更多地兼顾对行政、市场经济以及社会公共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更多地兼顾综合法律素质的增强。

  二是突出抓好水行政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水管体制改革后,水行政管理成为水管单位的主要职能之一,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多年的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是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贯彻执行好水法规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对执法人员要做好定期培训和日常学习,不断加强个人业务能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最终达到能够熟悉运用水利法律法规,熟练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做到依法办案、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以崭新的形象树立黄河水利执法部门的社会威信和地位。对机关公务员和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要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划安排,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举办各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法制讲座、竞赛和答题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

  三是突出抓好沿黄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多、流动性强等新特点,进一步拓宽宣传的渠道和途径,向沿黄群众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治黄事业的水法规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增强水患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是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建立学法用法制度,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和培训。重点宣传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纳税和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

  三、创新普法工作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的保障。要使“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收到好的效果,必须在方式方法上不断改进和创新,不断整合资源、开辟新阵地、运用新载体,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使用好一切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要在继续坚持以往悬挂横幅、散发材料、设立咨询站、集中宣传、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律考试等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努力抓好以下四点:一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注重实效,从干部职工和沿黄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进行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二要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发送普法短信、制作广播电视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同时利用内部办公网开设普法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交流工作经验,努力营造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氛围。三要把法制宣传与文化艺术紧密结合,将法律法规知识编成歌曲、快板等文艺节目,深入沿黄乡镇演出;利用群众农闲时机,组织放映队播放法制宣传专题片,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更多的寓教于法的高格调、高品位、高质量、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四要舍得投入,加大宣传环境建设,在人员聚集的场所设置法制宣传墙、一条街等固定宣传阵地;利用农村集市向群众散发印制有水法规知识的水杯、挂历、扑克等普法宣传品,使更多的人无时不在受着法制教育的熏陶,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趣味性,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四、做好普法工作的结合文章

  一要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实现法制的长期性。除继续抓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学法周”、“防汛宣传月”、“交通安全宣传月”等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外,还要注重平时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和沿黄群众认识到普法工作不是“一阵风”,而是自己工作、生活中的一部分。

  二是坚持普法教育与水政执法工作相结合,实现法制的实践性。普法、学法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学以致用。在水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主动做到先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水法规宣传,再依法进行查处,并注重抓典型案例,用事实说服人,教育人,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宣传教育。

  三是坚持内部纵横联合和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机制,实现法制的权威性。建立水政监察队伍之间的纵向和横向的联合机制,共同构成强大的普法、执法队伍,形成整体合力,改变力量薄弱的窘迫,提高执法力度和强度。对全局性、影响较大的水事违法案件,争取地方公安、法院的支持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发挥各自优势,依法进行查处,提高社会影响力。

  四是坚持归口管理与全员参与相结合,实现法律的普遍性。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性工作,涉及面广,因此要确保普法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必须健全普法教育组织体系和会商、监督等工作机制,明确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工作分工,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真正形成“党组领导、办事机构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员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普法工作奠定坚强的组织保障。

  新的形势既给普法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