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市位于世界著名的南水北调工程东线源头,南濒黄金水道长江,通扬河、京杭大运河贯穿全境,各类夹江交错纵横,这种优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江都市船舶修造业的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大小船厂近百家,直接从业人数达数万人,并带动了相关产业。由于造船工艺复杂,涉及了金属焊接、热切割、高空作业、油漆、起重等多工种,交叉作业现象十分严重,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行业。笔者结合目前造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就船舶修造企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船厂安全事故多发表现及原因分析:
(一)、触电事故。触电事故是船厂最易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高居各类事故的榜首。从船厂发生的几起触电死亡事故来看,都是龙头线或焊钳破损,操作人员没有及时更换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通常认为焊机输出电压较低,不会对人体产生伤害,其实这是一个误区:焊机输出电压一般为60~90V,而安全电压国际标准为42V、36V、24V、12V四种。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作业人员野蛮施工,在使用焊机或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时,接线不请专业电工,而是自己凭经验盲目私拉乱接,非常容易发生意外状况。这类事故认真分析后,其实多为作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常识。
(二)、火灾及爆炸事故。在船厂容易引起此类事故不外乎两方面:一是用气,二是舱内作业。船厂作业主要以焊工和冷做工为主,在工作中大量使用乙炔、丙烷、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在日常安全检查中经常会发现这样的情况:搬运气瓶时不用专门的小车,在地上随意滚动、碰撞;气瓶上的“风带”(橡胶管)老化严重,甚至一段管子上有多处接头;个别作业人员夏季竟然用氧气吹风降温——这些问题会直接造成易燃气体泄漏,在狭小空间内形成一定的浓度,一旦遇明火就会发生火灾和爆炸。另一方面舱内交叉作业,特别是油漆时,如不严格实行气体浓度的测爆程序,就进行动火作业,极易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油船、化学品船在维修时更应该坚持每次动火前半小时的测爆。
(三)、高坠事故。随着船舶运输业的发展,船只的吨位越来越大,现在船厂建造的船舶起码在数千吨以上,高度达几十米,因此很多作业都属高空作业。最常见的搭设脚手架和作业平台的架子工,他们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十分缺乏安全常识,作业时野蛮施工很普遍,在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就开始登高作业。此外,船体或舱内的梯子底部经常不固定,也会造成人员的跌落。
(四)、其它事故。目前船厂普遍采取分段承包的形式,不可能进行系统有效的安全培训,使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形同虚设,“三违”现象十分严重,加上监管不到位,发生事故是必然的。比如起重作业时碰撞、挤压、坠落、砸伤人等事故时有发生;油漆作业和船体下水作业经常发生溺水事故,还有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故,如船台不规范,船体固定不牢发生移动挤死现场作业人员。
二、防范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思考
如何改善造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被动局面,防范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
(一)、以科技为本,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现在全社会都在强调科技发展,而安全生产同样需要借助科技的力量来帮助完成安全管理。针对船厂作业点众多的特点,可以在现场安装电脑监控系统,通过总控制台及时把信息反馈到现场安全员,这样可以有效消除安全监管的盲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龙头线、焊钳破损漏电问题,可以安装焊机专用的二次漏电保护器,它在作业人员停止焊接的几秒钟内自动断电,重新工作时自动开启电源,既可以保护作业者,同时又可节约用电;针对舱内易发生漏气和缺氧情况,要安装通风设备,特别是排风设备,最重要的是安装测爆仪、报警装置……企业要做大做强就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效益上,社会效益才是我们最大和最终的收获,安全投入虽然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益,但它的长远效应和所体现的人文关怀却是企业受益无穷的。
(二)、以生命为本,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目前在船厂工作的80%以上是农民工,特别是一些粗、重、险的工种,他们是我国新时期发展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必须认真研究他们,充分认识他们。有资料表明:在近几年安全死亡事故中,90%以上是农民工,职业病农民工占到50%,出事原因95%以上是缺乏最起码的安全意识和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因此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加强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有计划地开展安全技术轮训,倡导生命的价值观,对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将起到积极作用。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坚决做到持证上岗,并且要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这样才能对安全事故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
(三)、以爱护为本,加大现场督查力度。现场的安全检查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每个现场安全员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将起到关键作用。现场的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方法,严格舱内作业审批制度,对关键部位、危险时段(夏季高温)要明确专人负责,注重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总结研究,及时通报安全信息。
(四)、以教育为本,加大安全处罚力度。对于现场安全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依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安全事情无大小,必须强调这个程序。处罚方法要讲究科学,不是一罚了事,要达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一是建立安全不良记录制度,对于屡教不改或对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在续约和重新招标时,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参考;二是加大经济处罚连带责任,不光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当事人所在的部门或单位,而且处罚指标要提升,才能督促大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五)、以基础为本,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于目前造船企业流行采取灵活的分段、分工种承包方式,虽然技术上趋向更专业,管理上节约了人力、物力,但给安全管理带来诸多不便,常常会遇到安全责任互相推诿,安全措施落实迟缓等矛盾,因此强调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石。企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要注明相关安全条款或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将安全责任、安全管理措施、安全协调等相关问题逐一明确,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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