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过对部分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现状调查,我们发现,从业人员的安全维权已刻不容缓。
一是从业人员得不到安全生产常识培训。许多企业对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上只提要求,不搞培训,或者培训不系统,不深入,职工不懂得怎样才能做到安全生产。
二是劳动防护用品配发不规范,更新不及时。一些企业对职业危害因素极力隐瞒,不能明确告诉从业人员。在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上,能减则减,能省则省,有的甚至把劳动防护用品作为福利品,把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当作是对职工的恩赐。
三是工伤事故处理难。有的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后,自己拿钱治疗,在经费处理上磨破嘴、跑断腿,迟迟得不到合法解决。甚至有的企业以下岗和解雇相威胁,与工伤人员讨价还价,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对以上情况,我们深感担忧,为此建议:一、企业要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员工安全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自防自救演练;二、企业要加大投入,预防因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造成的伤害,同时,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职工正确佩戴;三、企业要建立工伤事故处理保证金制度,并成立由职工代表参与的工伤事故处理协调组织,确保工伤事故在合法、公正的轨道上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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