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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培训原则 夯实安全环保基础

2009-03-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是集团公司HSE管理原则第三条,主要内容包括:接受HSE培训是员工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HSE工作的重要责任。企业应持续对员工进行HSE培训和再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HSE知识和技能,培养员工良好的HSE意识和行为。所有员工都应主动接受HSE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工作资质后方可上岗。企业员工是集团公司的发展之源、安全之本,安全环保目标最终要靠每位员工来实现,落实培训原则的重要意义就是通过强化HSE培训,夯实安全环保基础,把全体员工熔炼成“要安全、懂安全、会安全”的百万精兵,为集团公司建设综合性国际能源公司提供坚实基础保障。  

  企业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的重要意义

  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是企业应尽的一项法律义务。国家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就表明,企业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是企业在法律框架下管理的必然要求,是履行法律规定职责的具体体现。

  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是企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员工的HSE权益和主体地位,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以员工为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基石。对员工HSE培训做出原则规定,充分体现集团公司尊重人、依靠人、提高人的“以人为本”理念。

  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的保障。石油企业具有作业区域广、工艺复杂、风险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更新速度快等行业特点。企业只有通过培训,提高各级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才能最大限度地控制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风险。

  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的原则

  员工应定期进行HSE再培训。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员工进行每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再培训。由于规章制度、人员、新设备、新设施、新材料、新工艺等的不断更新升级,只有对岗位员工进行技能再培训,才能提高其对变更而产生风险的控制能力。

  一切培训活动应以满足岗位培训需求为核心。因岗而异,因岗培训,要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培训应以岗位需求为核心,以实现岗位风险控制为目的。

  培训方式应以在岗培训、辅导为主,脱产培训、讲授为辅。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内与课堂外相结合、案例宣讲与经验分享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教学。

  HSE培训内容应以HSE管理规范、程序、操作规程为主。培训内容要贴近岗位需求,要针对本企业本岗位的管理规范、程序、操作规程等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内容,编制培训课件和教材。要注重培训内容的可视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落实直线培训管理要求。推行直线式培训经验,各级领导负责对下属进行直线培训,提高其知识和技能,为其提供培训时机,对其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的要求

  确保培训资金的投入。要正确认识培训与公司长远效益和发展的关系,尽管眼前的大量资金、精力投入不能给企业带来短期经济效益。但从长远看,培训对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风险控制能力、现场HSE综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转变传统培训观念。要打破仅仅依赖某一个部门来管理培训的观念和做法,建立系统的培训管理机制,形成每个部门、每个环节都为培训服务的意识。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专业系统的培训,各级管理者落实有感领导,按照责任区域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直线负责下级的培训,跟踪其培训效果、评估其岗位胜任能力。

  确保HSE培训的全面性。一是员工必须接受与所从事业务相关的HSE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处长、HSE专职管理干部、HSE监督等)、特种作业人员、赴国外工程技术服务人员、HSE体系审核员,均应接受具有HSE培训资质机构的HSE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新聘用(任)的管理人员、新入厂员工、转岗、脱岗6个月以后重新上岗、临时劳务工、外来人员以及其他临时进入企业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HSE培训和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上任。

  做好HSE培训过程的全面监控。要达到培训取得预期效果,还要对培训过程的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一要依据岗位职责与岗位风险的识别与控制编制岗位培训需求矩阵;二要根据岗位培训需求矩阵与员工本人的HSE认知水平制定各级人员的培训计划;三要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所负责区域和工作的差别,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四要针对所有培训,评估教学过程和培训效果,以不断改进培训质量,真正发挥培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