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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六大体系,破解安全培训难题

2009-04-17   来源:江苏省淮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从生产过程来看,事故发生无外乎两种因素:一种是人的因素,另一种是物的因素。其实物的因素也大多与人的行为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纯物的因素在生产事故中的比例极少。据统计,90%以上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这些不安全行为具体表现为:安全意识不强、认识上有麻痹,措施上不落实、操作上不规范,监督上不从严、惩戒上失之于宽等等。因此,抓住了“人”的问题,安全工作也就会迎刃而解,而安全培训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手段。但是,从实际工作中来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不重视安全培训,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经过培训,但是培训的内容、时间、效果不符合要求,从而导致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认为,为从根本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应建立以下六个体系,以破解安全生产培训的难题。

  一是构建教育引导体系,增强安全培训的自觉性

  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忽视安全生产培训的问题。对此,要加强教育引导,使企业主和个体业者明白:第一,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水平状况,从大量事故教训看,许多生产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安全生产培训,缺乏安全生产意识,缺乏操作技能,因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重要措施。第二,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是生产经营者的一项重要义务,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必须强制进行和实施,否则,便是违法行为。第三,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处理时的责任认定上,也是不一样的,使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特种作业人员认清不参加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危害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培训意识。从而引导企业自愿加大人员安全培训方面的投入,提高安全培训的自觉性。

  二是构建监督检查体系,确保应培则培

  很多企业主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短期行为严重,只想利用廉价劳动力赚钱,不愿意在培训上多花钱;有的个体从业者,根本就不愿花钱参加培训,无论怎样教育,就是不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要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评先的重要指标之一,在人力、资金、措施上切实落实到位。加强督查力度,督促企业按规定做好职工的安全培训,对新招录的人员,必须实施强制性安全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才能持证上岗。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对于一些不参加培训工作的“钉子企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遏制事故发生。要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发现未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一律不得颁证和审核。以保证应该参加培训的必须参加培训,应该持证上岗的,必须持证上岗,使安全培训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是构建安全培训考核体系,确保安全培训质量

  质量是培训工作的生命,安全培训不能片面强调是否完成了培训任务,办了多少班次、培训了多少人,最重要的是看培训是否取得了预期成效。目前,培训质量不高问题在大部分企业和培训机构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法》规定,为了保证安全培训的质量,从业人员不但要进行安全培训,而且要经过考试合格才能确认其具备上岗作业的资格,只有经过考试合格的,才能上岗作业。但是有的生产经营单位虽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但是培训质量不高,以任务重、人手少、时间短等理由,使从业人员没有经过考试就上岗作业,有的即使进行考核,也是自培自考,难以保证培训的质量,社会上有的培训班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重经济利益,轻培训质量;多数培训机构是教考一家,有的培训班的考试只是形式,培训质量难以控制与保证。所以,应当建立一个安全培训考核体系,把培训与考核分开,用考核体系制约监督培训体系,以达到“教考分离”的目的,以保证考核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同时对培训机构也起到强有力的制约监督作用,以最大限度保证培训的质量。

  四是构建安全培训机构评价体系,提高安全培训效果

  针对目前安全培训效果不高的状况,应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标准,建立规范的教学评估机制,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评估检查;建立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对培训效果的检验和制约机制。安全培训机构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强化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积极推行信息化培训,开展案例教学和互动式教学,增强培训针对性,增强培训效果。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做到条件明确、程序合理、行为规范。同时,要细化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复审标准,对培训行为不规范、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机构要及时淘汰或降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培训或培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以切实提高培训的效果。

  五是构建安全培训发证体系,杜绝不规范发证现象

  考核发证是行政许可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安全培训的一个环节。有些培训机构不顾质量效果,培训流于形式,存在不培领证、代考取证、乱办班现象,更有甚者,有的培训机构没有相应的培训资质,但是因为受利益驱动,利用各种各样的关系,在甲地办班,到乙地办证,甚至是不办班只办证,个别的发证机关,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只要交钱就办证,导致真的“假证”的出现。为了规范发证行为,应该制定安全培训行政许可的基本条件、程序、办班申请、考核申请、发证申请,同时,成立受理、审核、制证各环节相互制约的发证机制,规范办证程序,保证发证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形成安全培训的发证体系,以杜绝不规范发证现象。办证机关应在网站上及时公布发证的信息,做到培训持证信息的社会共享,方便有关部门、企业和持证人员的信息查询工作。

  六是构建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强化安全培训责

  安全生产培训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的工作,是一项战略任务,安全培训必须和安全责任结合起来,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在安全培训工作上,力戒责任不明确、力戒不作为或乱作为。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就应该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切实担负起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职责。政府主管部门为了搞好安全培训,花大力气编写教材,并为企业免费提供相关资料和师资,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对职工培训普遍搞得要好一些,但私营企业的培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负责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培训影响企业生产,不愿意按要求对职工进行培训。这种现象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导致的,所以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不但要检查持证情况,还要检查培训责任的落实情况,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行政谁主管谁负责”和“抓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情况,是否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和责任体系,确保安全培训到位。切实做到安全培训有人负责,强化安全培训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