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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谐关系论

2009-05-12   来源:广州安全生产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建立和谐社会,安全生产不可或缺。安全与生产本身就是一种和谐关系。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和生产和谐共处,经济效益就跟上来了。

  怎样才能使安全与生产和谐发展呢?笔者认为要抓住几个要点。

  一、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安全与生产既是对立统一的,又是应该排出“顺序”的。正如《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方针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安全第一。这种顺序十分精练,十分科学,具有十分深刻的内涵,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生命与健康的关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既然“安全第一”,也就是“生产其次”,生产必须安全,抓生产必须首先抓安全;当生产与安全对立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生产。几年前曾经有矿长与我“辩论”,他说:“生产是皮肉,安全是毛;皮肉不存,毛将焉附?”我说:“生产是躯壳,安全是灵魂;灵魂不存在,躯壳怎活动?”他想想,点点头。

  二、安全与质量的关系。

  质量与安全是统一的。它们分别是两个范畴的事,相互之间不存在“顺序”。质量是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是讲质量与数量的相对关系。质量对数量犹如正负号数目字。高素质的人,高质量的工作,高质量的设施,必定能保证安全。决不能把质量与安全对立起来。

  三、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就整体而言,企业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花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利益。成本当然包括安全成本。所以,急功近利者就盲目追求安全成本最小化,诸如减少安全管理人员、砍安全报刊、减少安全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和培训经费,拼设备、超负荷生产(甚至有的把熟练工人给“处理”了,大量使用并且经常更换低廉的临时工)等等。结果,人员安全素质下降,事故隐患增多,“本质安全”度降低,必须事故不断发生,甚至酿成大事故,“赔了夫人又折兵”。类似的典型事例实在太多了。所以,清醒的老板都要对安全成本“情有独钟”,决不可以“最小化”。“不惜一切代价”是空话、套话,但是必须开销足够的安全成本以保证安全可靠地进行生产,才能保证经济效益。这是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真理啊!所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有了安全才有效益,安全着就源源不断地产生着效益。因为安全,企业有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即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又会给企业带来生产定单甚至投资资金,良性循环。否则,就是恶性循环。

  四、拿证与自我管理之间的关系。

  首先举个例子。2005年3月21日晚上9时26分,山东平阴县城内某化肥厂合成塔爆炸,造成4人当场死亡,30人受伤。发人深省的是,该事成塔2000年旦投入使用,设计使用年限45年;2004年12月底通过安全评价单位的安全评价,并且顺利通过了安全评价验收。合成塔还经过市级锅炉检验部门的安全检验,认定符合安全要求,可以继续使用到6月16日;3月8日拿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这些“措施”,或者说“把关者”,都没有把爆炸事故“消灭”。类似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所以,自己的安全要靠自己来“把”。虽然“旁观者清”,但是,本质的、要害的“东西”还是自己最清楚,自己才真正了解自己。可靠的“自我管理”——把好每一个细节,才是防范事故的根本。目前存在一种很危险的倾向,“发证”单位为了钱,有了钱就可以“发证”。拿证单位为了拿证,对“发证”部门采取的是“对付鬼子进村”的办法。所以,尽管拿了证,而安全管理并没有实质性提高,反倒形成“合格”假象,使人麻痹松懈。这种倾向当引起严重关注。

  五、偶然与必然之间的关系。

  一般地说,“偶然”其实是问题长期积累的“必然”结果。发生事故总是可以找到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的,总能反映出管理方面的缺陷。但是,许多为了给自己开脱,往往以“事出偶然”做盾牌。强调“事故偶然”,往往反映该单位安全文化水平不高,对安全生产没有掌握其一般规律,“识险防险”能力差。同时反映了他们强调客观、推卸责任的心态。

  六、突击与持久的关系。

  安全活动与符合“有张有弛”的一般规律。所以,有时候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甚至集中力量突击开展某一项或者几项安全活动,在某段时间内形成某种“高潮”。但是,决不能只是“刮一阵风”,甚至只是走走过场。“突击”应该是把整个管理水平提高的手段,为的是持久地保持安全管理处于较高的水平。它应该有目的、有主题、有方案并且应该总结出经验和教训。而且,“突击”的安全管理活动必须要切合实际,根本目的是为了持久。如果因为“突击”而影响“持久”,或者与“持久”相抵触,那还是不突击的好。如果让职工老处在“突击状态”,那也是不科学的。比如,有单位提出的“百日安全竞赛”之类的活动,“一环扣一环、让365天都处于竞赛之中”,那就失去“突击”的意义了。

  七、“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它们应该是相辅相成的。“硬件”通常是指安全生产的装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等“看得见”的实物部分。“软件”应该指安全文化等似乎看不见的“精神部分”。“软件”是灵魂。“硬件”再硬,如果“软件”跟不上,“本质安全”是不可靠的。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领导往往目光短视,既没有钱进行安全生产“硬件”建设,又不重视安全生产教育,更舍不得安全教育资金投入,员工安全生产素质“江河日下”。这样就形成“恶性循环”。其实,企业越是困难,越是缺少“硬件”投入,就越是应该加强人的安全生产教育。“硬件不足软件补”,让员工知道危险、能够识别危险并且防范和化解风险,增强安全性。这才是理性的思维,有远见卓识的体现。

  八、爱护与袒护的关系。

  上级必须爱护下降,但是不能袒护。爱护与袒护其实是对立的,是有原则区别的。现实生活中,“好人主义”严重,许多人在“爱护”的旗帜下,出卖原则,实际上行袒护之实。所以“制度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严重的把人给“袒护”到犯罪的地步。有道是“严是爱、松是害,少了教育出祸灾”。袒护迁就的结果往往是共同走向“深渊”。

  九、“事故后处理”与“事故预防”的关系。

   “预防为主”就是指“事故后处理”与“事故预防”之间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应该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落实预防措施上,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重要。“事故预防”做好了,事故就不会发生了,就不需要“事故后处理”了。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决不可以放松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这样做还是为了预防事故,预防以后发生事故。如果事故处理走过场,轻描淡写,尤其是事故原因没有说清楚,就谈不上事故预防了。平时要注意抓事故苗头,“小题大做”,达到“抓小防大”、防微杜渐的功效。

  企业真正把这些关系处理好了,使之和谐了,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