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确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确立“三不伤害”的安全生产理念。笔者认为:“三不伤害”的安全理念,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全力落实“三个代表思想”与“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那么,企业和职工如何做到“三不伤害”呢?笔者认为:
一、首先要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我国实行的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国家和地方的监察、监管都是外部的,间接的管理功能,是安全生产监督主体而非责任主体,而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这是毋容置疑的。让职工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当然也是企业法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在责任追究上还存在“主体模糊”,这本身就是一个安全隐患,要建立严格而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问责制,追究生产事故必须要追究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企业才会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采用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这就从制度上保障了职工免受“三不伤害”。
二、创建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特色”管理即非传统、固有的管理模式,而是富有创新精神、有别于他人却适合于自己的原则和方法,这是一种“精细”安全管理模式,才能从整体上构筑一个安全生产环境。长期以来,我们一些企业没有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安全生产上也存在“大锅饭”。墙上贴着千篇一律的标语,嘴里喊着千篇一律的口号,文件充满着千篇一律的词汇,安全管理手段“放之四海而皆准”。虽然安全工作有其共同的特点、规律,从大道理上说是“普遍适用”的。但如果企业没有自己特色的安全管理原则,执行不同于其他企业、其他工种的“细化”了的安全管理手段,就很容易受到“想不到”的伤害。
三、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的安全利益是最大的切身利益,安全生产的理念必须融入到职工的方方面面。职工安全培训不能走过场,要根据工作岗位、工艺、技术、设备等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要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将安全生产的意义,事故教训的危害讲透。让大家认识到,安全生产才有效益,安全生产是做到“三不伤害”的根本。
四、确立全局“安全链”。一般来说,职工“不伤害自己”比较容易做到,因为人人都有对危险的生理防护本能。“不伤害别人”也好理解,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对别人的一种保护。但“不被别人伤害”却不容易做到,因为这种“伤害”很大程度上是自己不能预料和防护的,它的不确定性往往掌握的他人的手里。现代企业都是流水作业,环环相扣,每个职工都是这个“链条”上的一环、一扣,松动都将影响到下一个环节。因此,在安全这个问题上仅有“不伤害自己”的良好愿望,仅有“一相情愿”是不够的,必须要从全局来看问题,来设计安全生产这根“链条”,重点要放在如何“不被别人伤害”上。
你对我来说是“别人”,我对你来说也是“别人”,“不伤害别人”就是“不伤害自己”和“不被别人伤害”。“三不伤害”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最关键的还是在于自己。“三不伤害”是安全生产的最高境界,如果我们都能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三不伤害”就一定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