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安全第一”,到七十年代之后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2005年10月份胡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从四字到八字再到十二字的变化,反映了我们对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完善,而在基本方针中唯一未变的就是“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是一个辩证的问题,是指如何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安全与其他各项工作关系的问题,是指当生产或其他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将谁摆在第一位的问题。很明显,“安全第一”的要求是将安全放在前置的位置上,要把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将安全第一作为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
“安全第一”原则的体现,不仅要表现在会议、文件与口号上,更要在实际工作得到具体的落实。笔者认为无论对企业还是政府管理部门,“安全第一”基本原则的落实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上安全高于其他:要在全体人员中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意识,不厌重复,逢会必讲,做到第一个综合性大会是安全生产专题会,所有会议的第一项内容是安全议题;
2、组织机构上安全大于其他:安全生产责任无限,要体现责与权的一致性,其他可以讲条件,安全不能讲条件,必须无条件执行和服从,要让安全部门(科室)新部门赢得好影响,小部门创出大效益,不断树立安全形象和权威;
3、人员配备上安全精于其他:必须安排业务精、素质高的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为单位遮风挡雨,为领导保驾护航,同时领导要对其生活上给予关心,政治上给予照顾;
4、知识培训上安全先于其他: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落实三级安全培训,全面开展四全教育,及时更新安全知识;
5、资金安排上安全优于其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优先安排安全生产资金,对安全投入不打折扣而且及时落实到位,在轻重缓急的原则上始终是优先的;
6、考核考评上安全严于其他:安全既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又是单位的目标,在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考核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考核符合否决条件的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以维护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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