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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应建立“五项机制”

2009-09-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单靠行政命令、人管人,往往“事倍功半”,把“机制优先”作为引领安全管理创新的总思路,将安全生产各要素纳入机制管理之中,才是搞好安全管理的有效途径。笔者认为搞好安全管理应建立“五项机制”。

  组织保证机制。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党委书记是安全教育第一责任者,由矿长亲自负责,投入重要精力抓安全,各基层单位均由区长、支部书记亲自抓安全,使安全生产在领导和组织有可靠的保证,将安全指标分解到区队,落实到班组,形成“班组保区队,区队保全矿”安全生产格局,并制定“个人不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全矿无死亡”的安全生产目标,促进安全生产。

  全员参与机制。安全不是一个人、一个班组、一个区队的事,也不只是哪个专业、哪个系统的工作,安全需要全矿职工共同努力。因此,要注重全员参与、各专业通力协作,广泛宣传发动,教育广大职工,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浓厚安全气氛,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使广大职工自觉地参与到安全生产中去,使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形成一种良好的全员参与机制。

  合同制约机制。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以合同的形式把安全责任与每个管理人员联系在一起,层层签订安全合同和安全教育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在安全生产、安全教育中的权利和义务,完善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

  风险抵押机制。为使全矿广大干部职工共同承担起安全生产的重任,要实行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方式,并形成机制,其内容即按照责任的大小,制定不同交纳标准,实行纵向联责考核,逐级承担安全责任的办法,实现安全生产,按照交纳抵押金的多少进行奖励,筑起牢固的安全风险利益共同体,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

  奖惩激励机制。要加大安全奖惩力度,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实行重奖重罚。对安全生产中的功臣除了披红戴花,大张旗鼓地表彰外,还利用各种媒体报道他们的事迹,宣传他们对安全生产作出的巨大贡献,并作为各类评优提干的重要条件,使他们有名、有利。反之,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班子解体,分管领导降级;发生重伤及其重大幸免事故的单位,跟班领导免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实行安全连带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收入依其安全生产情况所决定,全员收入由低向高、环环相连,考核的前提是安全生产,真正树立起“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从而使人、机、生产整体成为一个安全的有机整体,以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