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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四种症状确保安全生产

2009-12-07   来源:作者系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各级都把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责任,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明确,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但在实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几种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认真对待,加以克服解决。具体来讲,主要是坚决克服“四种症状”:

  一、坚决克服高度重视下的松懈麻痹症。对于安全工作,不管是各级政府,还是广大企业,无论是领导同志,还是一般工作人员,应该说都非常重视。对于确实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各级制定的责任追究办法,也由不得这些单位和个人去轻视安全生产。既然大家都非常重视安全工作,为什么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时有发生?从人的意识层面上讲,思想上的松懈麻痹是根本原因。松懈麻痹思想的存在,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所导致。

  一是过于悲观。部分同志认为目前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密不间断,大会小会不停强调,事故查处非常严厉,可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事故依然不可避免,看来安全生产是一项靠天吃饭的工作,完全凭运气。这把安全生产事故的突发性、意外性,错误地理解成不可控性。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管与不管效果绝对不同,重视程度与否,也决定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以淄川区为例,近几年随着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工作开展地越来越深入细致,大量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发生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明显减少,各项指标都控制在确定的范围以内。

  二是过于乐观。某些行业领域长期或一段时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导致个别领导、职工和企业盲目乐观,满足于现状,认为安全管理已经到位,措施已经很完善,效果也十分明显,在工作中不知不觉降低了标准要求,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忽视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山西省屯兰煤矿年产原煤400多万吨,是全省乃至全国煤炭工业的样板工程,今年2月22日凌晨发生瓦斯爆炸,造成77名矿工遇难,1人下落不明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总结出的教训之一,就是煤矿管理人员缺乏安全忧患意识、思想麻痹,对监管措施不严、不力。由此可见,一流煤矿仍然无法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目前大多数企业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发展阶段,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安全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当前的经济大环境、安全生产现状都不容乐观,需要广大单位进一步振奋精神、提高警惕,以更高昂的斗志、更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绝不允许产生任何一丝一毫的麻痹大意思想。

  抓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认真、专业、务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有认真的工作态度,聚精会神地抓安全生产工作,敢于负责,勇于负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有一支专业的队伍,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抓好安全执法检查。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实实在在干工作、抓落实,坚持常检查、常督导,通过不断检查督导达到督促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的目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高度重视下的松懈麻痹症,提高警惕思想,强化忧患意识,完善工作措施,抓紧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决克服规范操作下的习惯违章症。这一点主要是针对企业层面说的。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标准要求,也就是通常说的操作规程。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职工因缺乏有效的培训教育或为了贪图省事方便,往往不按照规定去执行。由于一次两次没有发生事故,就产生了侥幸心理,长期违章后发展成为习惯性违章,时间长了认为这样是正常操作。比如说,检修设备需要断电操作,有时候一些简单的维修工作,可能断电停设备操作麻烦一点,花费的时间更多一点,一些职工为了图方便,很少会选择断电操作的方式。类似这样的习惯性违章,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发生事故是必然的。

  近年来一些事故因习惯性违章操作导致发生的事故不在少数,这也印证了“海恩法则”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一次两次侥幸没有发生事故,但不会让你永远侥幸。对于职工的习惯性违章问题,可能在日常监管中不容易发现,但可以从过去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通过把其中的共同特性归纳总结,在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进行管理。

  今后可以把习惯性违章操作问题作为一项单独的检查内容,有重点地对一些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对特种岗位、关键环节的工作规程,一定要制定具体、严密,一定落实严格到位,实施标准化管理,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应该进一步加强全员培训工程,严格按照有关培训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思想、知识、技能、事故、法制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组织一支敬业、懂行、有经验的专家队伍来检查安全工作,逐步建立起一套专业制度来抓好安全生产。

  三、坚决克服严格监督下的细节失控症。安全生产有句宣传口号:“绊倒人的树桩往往都是小树桩,引发事故的隐患往往都是小隐患”。这也反映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通病,大家更多的关注高危行业、高危企业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从而忽视了细枝末节。但那些看起来不起眼,想起来不重要,做起来太简单的问题,往往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前几年,建陶企业连续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类型都一样,事故原因也非常简单,都是因为在机械转动部位没有安装防护罩,其中一起事故被转动的齿轮缠住,机械伤害导致人员死亡;另一起事故也是被转动的机器碰到,摔伤导致致死。就是一个小小的防护罩,在发生事故之前,大家都不会想到有多么危险,可能带来多大的危害。细节管理的失控,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思想认识或者管理理念上的偏差导致的,也可能是制度建设不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不当造成的,还有可能是目前管理水平、技术标准还没有发展到一定高度引发的。

  细节决定成败。任何工作都是由各个细节共同构成的,一个细节的失控,都将导致满盘皆输。在某种程度上讲,细节问题就是态度问题,也是执行力的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瞪起眼来抓细节,铁下心来抓到底,对细节管理不能轻视、不能麻痹、不能熟视无睹。具体开展安全检查从细节抓起,认真排除“小隐患”,严格堵塞“小漏洞”,自觉防止“小过失”,把工作考虑周全,把措施落实到细处,杜绝因小问题引发事故的发生。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基层和基础工作上,舍得拿人建安全监管机构,舍得拿钱搞安全生产投入,舍得拿时间和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企业责任主体,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人身上,狠抓细节管理,推动企业“双基”建设迈向更高更深层次,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四、坚决克服制度完善下的责任缺失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落实是关键一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也得到进一步提高深化,安全生产工作从重点强调领导责任到强调“一岗双责”,从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再到细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整个系统不断改进完善,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工作机制。尤其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督查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在明确安全监管职责、进行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工作机制。

  制度是死的,没有人执行,就是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意义。工作制度制定了,标准规范有了,这些只是前提,如何执行好、贯彻好才是关键,也就是责任的落实问题。2009年是省政府确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必须以此为契机,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建立起无缝隙、全覆盖的制度、措施、责任和监管体系。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把责任书逐级签定到村(居)、企业、班组和每一名职工,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管理网络。必须狠抓督查落实,发挥各专业安委会及安监部门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坚持安全工作督查经常化、制度化,及时调度情况,掌握工作动态,部署阶段性任务。必须创新监察方式,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在查处隐患、制止违法上步调一致,盯住那些不重视、不认真、不落实的单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发生事故的,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该依法处理的坚决处理,努力形成打击安全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力。必须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安全生产问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发展任重道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只有坚决克服以上四种症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集中精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才能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