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安监工作一年来,上企业、入基层、下整改、开罚单各项工作都摸索了一个遍,但是面临目前的安全生产现状,还是有几点个人看法需要说一下,希望大家能认可。
一、招商引资导致安全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按常理说,招商引资和安全生产没有任何联系,其实不然,一般情况小县城或者市级城市需要发展,必然会下大力气招商引资,有些地方甚至是不惜一切代价招商引资,提高本地GDP,导致众多大小不一的企业云集,而且这些企业大部分是各级领导招商而来,企业不仅给当地带来财政方面的收入,而且为当地增加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但是,问题随之而来,安监部门需要履行本职的工作,去企业开展安全检查,换句话说,没有不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面对安监部门,企业往往是不舍得投入,蒙混过关,安监部门开罚单,企业找招商人协调,如此一来,往往是安监部门甘拜下风,总不能违背社会,违背上级,违背广大人民群众啊。而安全隐患也就这样被忽视了,等发生了事故,问责下来,安监部门又首当其冲,可谓里外不是人,两头不好干!
二、我一心为尔等服务,尔等拿我不当人。安全监管讲究服务为大局、督促为手段、整改为目的。每次去企业都是先检查,写检查记录,下整改指令,到期以后去复查,复查不合格,继续下整改,继续复查……如此反反复复,却没有个终点。这种状况必然导致一个很被动的后果,上企业去,无人搭理,无人倒水,更有甚者连头都不抬。相比之下环保部门却是皇上下凡一般,企业低三下四,沏茶倒水,点头哈腰,工商局也一样啊,为什么同样的执法部门待遇就差别这么大呢?国家三令五申讲人权、讲以人为本,不知道安全这个关乎个人性命的大事何事也能同环保一样受到国家的重视?
三、国家给你脸,自己不要脸。拜读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监部门权力巨大,不论是罚款的数额,还是检查的项目,可以说是举世无双,偌大的一个手枪给你了,你可以拿着手枪光明正大的去开展你的工作。纵观目前执法机构,无非公、检、法权力最大,安监除了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什么样的权利没有?然而,国家给你一个很漂亮的脸,自己却不要,导致拿丑陋的面孔出来吓唬吓唬人,甚至集体辞职事件时有发生,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目前的这种变态的现状不得而知。
四、好马无好鞍,如猛虎落平川。安监部门可谓是无与伦比的千里马,顶层社会给与的权利不由的让局外人看的满脸羡慕,而如此的好马却整天光着个腚满大街乱跑,处理个事故笔和文书就是全部的武器,甚至武器也不怎么敢用,真是莫大的悲哀。引用一位才人的话说:安监人员凭着对安监事业的“赤胆忠心”,发生了事故时是“赤膊上阵”,处理事故时“赤手空拳”。在恰当不过了。
以上系个人的一点意见,纯属牢骚之用,并无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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