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运输船队快速壮大,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急需加强安全的自身建设和外部监督。有限规模的海事执法队伍,采取线性分布的管理方式,如船舶安全检查,其结果不仅检查面不广,而且不论船公司和船舶安全的历史状况,一视同仁地常规操作,使得安全检查的效率很低。因此,建立海事安全管理新机制显得非常重要。
在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应该研究以船舶为载体,综合上述几种船舶安全评价方法,通过对公司管理、船舶技术状况、船员素质、船舶历史安全状况(发生事故情况、安全检查缺陷情况)进行定量、定性评价(以定量评价为主),为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提供基本数据,实行“信誉等级”管理,探索出一种高效的管理方式。可以探索在公司审核、船舶登记、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等海事管理业务方面进行尝试。对于经过安全评价、信誉等级高的船舶可以放宽监管力度和调整监管方式;对于信誉等级低的船舶要加强监管力度。进行重点跟踪和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水上生命财产的安全,提高海事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