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工会派驻安全监督检查员值得推广

2010-03-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据《工人日报》报道,从2008年开始,哈尔滨市总工会创造性地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采用招聘下岗人员,建设单位培训、开发单位付薪以监督施工单位的方法,向全市50个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建筑工地派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截止日前,这些监督检查员共发现纠正各类隐患2400余次,及时纠正违章作业6000余人次。

  眼下,哈市工会向工地派驻安全监督检查员,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好举措好行动,不仅主张了工会维护职工群众身心健康和安全的基本权益,同时也为职工群众有体面的劳动创造出宝贵的空间。纵观近年来,在各地建筑安全事故呈日益高发态势的情况下,哈市工会及时向工地派驻安全员,既为部分“4050”人员解决了就业,又进一步加强了工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实乃有百利而无一害。当然,在现实情况下,各级工会组织也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工作,工会组织作为职工群众的代言人和利益维护者,在安全生产方面更要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各级工会组织既不能袖手旁观,又要想千方设百计,采取措施,最大努力地为企业和职工群众服务。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更应该站到安全生产的最前沿,对企业和职工群众的生产作业环境进行监督检查。

  在实施过程中,应以杜绝“三违”为目标,实施监督检查,有效地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广大职工群众的身心健康。目前,哈市工会独立向大型建筑工地直接派驻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做法,值得各地工会借鉴和学习,并值得在各地推广。对此,笔者认为,推广哈市工会这个做法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大多在生产第一线,且与职工群众的身心健康有着直接的联系,把事故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就是杜绝和预防事故发生的最好手段和方法;二是工会的作用不可替代性。工会作为职工群众权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也有责任有义务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同时也有责任有义务肩负起这个使命,特别是在服务“三工”中,应切实做好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职工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困必解和有法必维工作。三是各级工会组织应适应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及时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探索工会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新方法新举措,更有必要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立信心和决心,以此担负起扭转和遏制安全事故不断上升的神圣职责,进而为保障职工群众身心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