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试论安全生产与构建和谐社会

2010-08-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抓好安全生产这个世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安全生产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联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稳定有序、安定团结、各种矛盾得到妥善处理的社会。搞好安全生产,才能实现人身的和谐,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实现人与人及人与社会和谐,实现国家内部系统诸要素的和谐。

    安全生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人为本”,也就是要以人的生命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这是当前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如果人的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一旦发生事故,势必就会造成人员伤亡、家庭不幸、社会不安宁,又何来“和谐”可言?因此,只有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国家才能富强安宁,社会才能安定和谐,人民才能平安幸福。

    安全生产与构建和谐社会联系密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安全生产也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法治秩序,需要保障劳动者的安全权益,需要建立安全诚信机制。只有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才能调动和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和生活热情,才能实现社会安定有序,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由此可见,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实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反映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小康社会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社会,是劳动者生命安全切实得到保护的社会,理所当然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理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通过上述论述,我们不难看出,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安全生产有着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为此,要做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切实抓好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

    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笔者认为,当前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加强组织领导。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力保证。各级政府都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同时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约束激励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发证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好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是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保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的关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最终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强化行政正职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重特大事故行政正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国务院安全事故处理条例,对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从严查处有关责任人。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既要依靠必要的物质基础,更要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文化。各级政府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广大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行业和企业应确立具有自己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落实各种事故防范措施,做到安全生产。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安全需要科技的支撑。各级政府应通过产业政策引导、法律约束、技术示范等措施,引导各类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推动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重点。针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关键性、综合性问题,加强科研攻关,促进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的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的综合防御能力。制定、修订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程,提高技术水准。

    强化安全法规制度。法规制度是安全生产的基础、灵魂和根本。应把安全生产和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监管。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救援机制,加强区域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基础建设,提高政府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建立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监控与应急救援信息系统,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应重视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安全法规制度来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安全发展。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是生产安全的根本保障。应建立企业、地方、国家多渠道的安全投入机制,偿还历史欠账,加快技术改造,消除不安全隐患。各级政府应逐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社会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投入,配套必要的安全防范、施救设施;对历史遗留的重大隐患要加快整改,弥补安全欠账。各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抓好隐患整治,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促进各类企业建立正常的安全投入机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这一重大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只有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才能为完成好这一历史使命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