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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0-08-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本文从四个方面阐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和途径。即企业依法经营是根本,以人为本是基本准则。落实主体责任是企业管理的内在需求,关键是企业主要领导(企业家)真正重视,还需要社会监督的外在压力,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已有一部主体法即《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十余部专门法。同时为加大对严重失责行为的处罚力度,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纪委颁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和修改《刑法》,明确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全党、全社会从上至下已经形成共识,高度一致关注安全生产。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事故频频发生。这里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情况、新问题。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分析的八条原因,切中时弊。就其主观原因来讲:最要害的是一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得力;已经制定措施不落实、不执行,不少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不少民营小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如此等等。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归根到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认识、不到位,是千灾万祸之源头。

    如何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笔者有以下初浅见解: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些规定和要求,集中反映了企业与安全生产的关联,反映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企业依法经营是根本,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其根本职能是通过正常的、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获得生存和发展。当今正处在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政企分开的新形势,企业必须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安全生产方面,国家主要是通过立法、制定标准、实施监管等途径,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行为。然而,无论是政府的管理和帮助,还是社会的监督和参与,都只有通过企业自身的内在努力方能收到成效。无数事实证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是企业自身的第一需要。毫无疑问,从遵纪守法的角度来讲,企业既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安全生产责无旁贷。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首次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提法,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人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是要保证每一位老百姓、每一名员工的生命安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不可重复的,任何人、任何企业都应该尊重和保护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生产是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让员工真正确立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的观点,从而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齐心协力确保安全的氛围。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只有全体员工自警、自律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才有可靠的基础。企业要实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就应做到:第一,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如一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的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归结到一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第二,主动吸取别人经验教训,争取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具体措施上,事事处处体现保护人、激励人、管理人的原则,使企业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维护者和促进者。第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企业的安全状况会受人、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因此,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与时俱进。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真正做到抓在点子上,落脚到实处。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家的神圣职责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实践证明:科技手段再高明,投入再多,没有人负责不行。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许多优秀的、高素质的企业家,其安全生产自觉行为首先体现在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上。这就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实行“一岗双责”,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继承和发扬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层层建立考核制度,摆正和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安全第一”和“发展是第一要务”,这两个“第一”,安全更加靠前;二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要继承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同时也要善于随时代发展而创新;三是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安全生产本身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发展,牵动广大职工的心;在企业发展规划中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有目标、有考核;安全投入有保证、资金有来源;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危险源,必须心中有数,制定治理防控措施;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指挥救援,减少损失,严查责任,吸取教教训。但是,企业家的素质往往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不懂得安全管理;有的生产经营者一味追逐利润,“要钱不要命”,忽视安全,出了事故当孝子;更有少数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的生命健康,以致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令人痛心疾首。因此,主要还是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业自的努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家的神圣职责。

    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纵观安全生产发展的轨迹,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是责任事故。而责任事故中绝大部分是“三违”造成的。一些煤矿、冶金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由于重、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自身带来无可弥补的巨大损失,他们重新认识到:为了企业的长发展,必须寻求治本之策。首先安全生产必须从企业的基础工作抓起。抓基层打基础,这是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切实与奖惩制度挂钩,进行硬激励;二是要依法经营。因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早已指明了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只要照此办理就不会发生大的问题;三是加强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与其它管理一样,无非是控制好人、机、料、环、法相互关系。因此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特别要注重尊重科学,探索和把握规律,运用安全目标管理、事故预测、标准化作业、人体生物节律等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方法,更为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是必须重视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技术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实现上述保障,安全投入必不可少。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同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科技支撑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真正达到企业安全文化的积淀和提升,方能形成坚固不破的安全防线。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最终靠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制。一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企业自觉努力,将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靠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了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企业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企业开展不间断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动态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罚。同时依靠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推动。

    只有依靠政府强有力的实施监管,依靠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指导帮助,依靠社会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标就能有效实现。

    摘要本文从四个方面阐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和途径。即企业依法经营是根本,以人为本是基本准则。落实主体责任是企业管理的内在需求,关键是企业主要领导(企业家)真正重视,还需要社会监督的外在压力,才能取得实际效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和关心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已有一部主体法即《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十余部专门法。同时为加大对严重失责行为的处罚力度,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纪委颁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人大通过制定和修改《刑法》,明确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全党、全社会从上至下已经形成共识,高度一致关注安全生产。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事故频频发生。这里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情况、新问题。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分析的八条原因,切中时弊。就其主观原因来讲:最要害的是一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不负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得力;已经制定措施不落实、不执行,不少还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实到企业;不少民营小企业受利益的驱动,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如此等等。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直接掌握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必须负起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归根到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认识、不到位,是千灾万祸之源头。

    如何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笔者有以下初浅见解: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这些规定和要求,集中反映了企业与安全生产的关联,反映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企业依法经营是根本,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其根本职能是通过正常的、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利润,获得生存和发展。当今正处在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政企分开的新形势,企业必须依法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安全生产方面,国家主要是通过立法、制定标准、实施监管等途径,引导和规范企业的行为。然而,无论是政府的管理和帮助,还是社会的监督和参与,都只有通过企业自身的内在努力方能收到成效。无数事实证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依法经营的重要体现,是企业自身的第一需要。毫无疑问,从遵纪守法的角度来讲,企业既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安全生产责无旁贷。

    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首次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提法,指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人是最宝贵的社会资源,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强调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强调关注生命,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就是要保证每一位老百姓、每一名员工的生命安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是不可重复的,任何人、任何企业都应该尊重和保护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生产是企业,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努力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自律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让员工真正确立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的观点,从而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齐心协力确保安全的氛围。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只有全体员工自警、自律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增强了,安全生产才有可靠的基础。企业要实现“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就应做到:第一,自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始终如一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论在顺境还是逆境的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确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做到资金安排以安全为首,时间安排以安全为先,精力安排以安全为重,人员安排以安全为需,归结到一点,一切生产和工作以人为本,以安全为天。第二,主动吸取别人经验教训,争取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在具体措施上,事事处处体现保护人、激励人、管理人的原则,使企业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安全生产的维护者和促进者。第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企业的安全状况会受人、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影响而产生变化,因此,安全生产要常抓不懈,与时俱进。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真正做到抓在点子上,落脚到实处。

    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家的神圣职责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实践证明:科技手段再高明,投入再多,没有人负责不行。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许多优秀的、高素质的企业家,其安全生产自觉行为首先体现在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上。这就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实行“一岗双责”,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继承和发扬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方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层层建立考核制度,摆正和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安全第一”和“发展是第一要务”,这两个“第一”,安全更加靠前;二是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要继承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同时也要善于随时代发展而创新;三是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安全生产本身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发展,牵动广大职工的心;在企业发展规划中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生产有目标、有考核;安全投入有保证、资金有来源;对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危险源,必须心中有数,制定治理防控措施;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指挥救援,减少损失,严查责任,吸取教教训。但是,企业家的素质往往是参差不齐的,有的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经验,不懂得安全管理;有的生产经营者一味追逐利润,“要钱不要命”,忽视安全,出了事故当孝子;更有少数企业负责人和业主无视国法,无视政府监管,无视职工的生命健康,以致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令人痛心疾首。因此,主要还是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业自的努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家的神圣职责。

    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纵观安全生产发展的轨迹,所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是责任事故。而责任事故中绝大部分是“三违”造成的。一些煤矿、冶金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由于重、特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自身带来无可弥补的巨大损失,他们重新认识到:为了企业的长发展,必须寻求治本之策。首先安全生产必须从企业的基础工作抓起。抓基层打基础,这是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和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岗位特点,确定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并切实与奖惩制度挂钩,进行硬激励;二是要依法经营。因为《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早已指明了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只要照此办理就不会发生大的问题;三是加强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与其它管理一样,无非是控制好人、机、料、环、法相互关系。因此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等各项管理工作。特别要注重尊重科学,探索和把握规律,运用安全目标管理、事故预测、标准化作业、人体生物节律等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方法,更为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是必须重视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物质技术条件,其作业场所和各项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器材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要实现上述保障,安全投入必不可少。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同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科技支撑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真正达到企业安全文化的积淀和提升,方能形成坚固不破的安全防线。

    如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最终靠强化两个主体、落实两个责任制。一靠企业家的素质,靠企业自觉努力,将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靠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了确保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企业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企业开展不间断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动态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罚。同时依靠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推动。

    只有依靠政府强有力的实施监管,依靠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的指导帮助,依靠社会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标就能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