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人均GDP持续增长,安全事故却屡屡发生。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国家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却并没有扭转经济繁荣背后严峻的安全形势。近几年,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可谓不细,监管的要求不可谓不高,处罚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安全事故悲剧却为什么一次次重复上演呢?我想可以从以下几个体制方面的原因来分析。
一、体制不全、管理乏术
中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GDP增长率是考核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主要指标。地方政府官员为了获取政绩,博得上级的赏识和仕途的升迁,势必将大力发展经济,快上大上项目作为自己的第一目标,在此过程中,安全和环保常常是项目发展的制约因素,地方政府虽然也在行使安全监督的职能,但常常只停留在表面,甚至常常作为企业的庇护神躲避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这可以说是中国安全体制的根本弊端,如何在GDP增长和安全环保投入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是十分困难的事。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国家在地方官员考核中必须取缔单纯考核GDP增长的模式。
在国企、民企和私企的竞争中,国家公共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性导致他们在竞争中的不公平性加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型垄断的国营企业占有国家绝大部分资源的支配权,还可以获得国家财政上的多种补贴,而民企和私企只能望梅止渴。民企和私企为了生存发展,只有各显神通,或打政策法规擦边球,或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从安全和环保上节流以获得更大的利润,这就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屡屡发生。
地方保护主义是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地方上的企业往往都是地方政府扶持的,企业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企业要生存发展,要占有地方的土地,贷地方银行的款,给地方交税,完成地方政府交付的公益任务。在此过程中,地方官员常常是受益者,形成了企地利益共同体。这个利益体为获取更大利润,常常忽视安全环保投入。
政府在安全管理方法上缺乏灵活性,形式僵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我们经常看到国家安全生产总局领导在重特大现场疲于奔命,一次调查下来,原因和总结都是那几条,处理一大批人,下发一批文件,全国来一次大检查,痛过之后不久,同样的事情又发生。省级地方上的管理更甚,出台的文件更富戏剧性,一个人吃饭噎死了,全民便不准吃干饭。这种僵化的管理模式根本不能发挥治本的作用。
二、金钱至上、责任缺失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人们不再只满足于衣食无忧的生活状况,而是追求快富暴富,以财富来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人生价值观的偏差造成了企业主在生产过程中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以最小的投入赚取最大的利润。
这种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可以说是商品经济社会的伴随物和衍生品。一方面,在残酷的竞争环境中,只在财富最具有话语权,所以每一个企业要想将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必须不断快速增长自己的财富,以获取更大的市场和话语权。这种现实和风气必然造成企业主们忽视安全投入,轻视员工的权利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金钱在社会的各个层面扮演了万能的角色。许多人金钱开道,获得了权力、美色、土地和国有资产,这就进一步扩张了许多人片面追求金钱的野心。
在劳动密集型的沿海发达地区,许多小的私营企业主为了赚取高额的利润,可以说赤裸裸地表现出剥削者的嘴脸。他们无端地延长工人劳动时间,而给工人们极低的报酬,在安全和劳动保护方面更无从谈起。在金钱至上价值观的驱使下,许多人非但缺失责任,无视法律,甚至连最起码做人的良心也不复存在。前段时间出现的瘦肉精、毒粉条、毒豆芽等事件的曝光充分暴露了食品行业内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直接关系着人的生命安全的食品和药品安全行业尚且有如此大胆行为,那些人还有什么不敢干的呢?
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不是短时间形成的,因此要想扭转改变也不可能是否一蹴而就的。追求金钱价值观的形成跟商品社会、改革开放、国际合作竞争、教育等诸方面因素都有关系。我们应该从教育抓起,在社会上培养一种正气,让不顾一切只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遭到社会的唾弃和法律的制裁。
三、监管不力、法制不全
政府在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分工不清,造成监管失位是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前段时间发生的沈阳“毒豆芽”事件凸现了这种监管责任的缺失,事件已经发生了,工商、质监、农业部门都推诿说不是自己的监管职责,这一方面证明我们的安全法制不健全,另一方面表明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没有真正履行自己的责任。这就造成不法分子违法有恃无恐,造成严重的安全危害。
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检查制度存在很大缺陷,尽管我国制定了多层次广范围的检查制度和检查体系,但执行的时候常常形同虚设。检查的惯例是检查前先通知,让受检查单位有充分的时间准备,掩盖安全方面的漏洞,以避免处罚。检查时常常是检查人员到现场走马观花看一遍,听听领导汇报,然后就是酒局饭局,检查过关。这种检查行为不仅浪费大量的社会资源,而且根本不能起到监督的作用。我们常常在事故现场看到一个个监管人员为自己辩解,说自己都是按规定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殊不知长期形成的虚假检查方式正是造成安全隐患不能发现排除、安全事故屡屡发生的重要根源。
在监管体系中,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无疑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责任心、原则性、思想品质直接关系着监管的效率和效果。一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就会想尽千方百计拉拢腐蚀监管人员,给他们提供各种方便,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利益共同体。这种利益链一旦形成,安全监管就成为一低空文。
事故责任追究过程中,对安全责任追究的公正性常常受到社会的质疑。中国的法律体系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同样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对不同的人来说常常存在很大的处罚差异,而这个差异又是法律所允许的,所以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责任和性质的界定起到关键的作用。如果执法人员和被处罚者存在利益关系,就会造成安全责任追究上的巨大不公,也会造成对安全违法行为的纵容和庇护,无形中滋涨了违法犯罪分子的胆量。
四、生计艰难、群体弱势
一次次安全事故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消逝,听到了一个个孤儿寡母的哭泣,事故中遭受死难的同胞令我们深感生命的脆弱,哀悼他们的不幸。在扼腕长叹的同时,我们不能不深入思考为什么安全事故总是发生在这些贫困人群的身上。
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以煤矿和建筑工地为最。在死伤的人群中,来自五湖四海的农民工占绝大多数,他们死了,有的连名字和籍贯都难以查到,所以他们的维权赔偿等工作都相当艰难,这也壮大一些私人企业主敢于冒风险去谎报瞒报安全事故的胆量。
在事故中死伤的人员无疑大多数都是弱势群体,他们从事世界上最苦最危险的工作,是因为他们大多来自于贫穷落后的农村,家庭生计艰难,尽管有许多危险,但为了担负起家庭重担,他们义无反顾地走向危机四伏的矿井和建筑工地。他们不是不知道自己工作的危险,他们也体会过身边兄弟在事故中丧生的恐惧,但为了生存,他们还有别的选择吗?
一方面,这些弱势人群,文化程度和知识水平一般都很低,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必须对他们进行反复教育才能让他们改掉平时形成的陋习,许多企业在这方面投入的力量远远不够,成为安全事故发生的内因。另一方面,这些人群有一些经验教训,有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警觉性,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发现一些事故的苗头和隐患,他们提出来了,但企业为了追求效益,忽视他们的意见,更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要想改变这种现状,让民工兄弟们能够充分地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能够在拒绝违章指挥时理直气壮,就需要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给他们平等的尊严和权利,这样才能真正地做到本质安全。
安全事故过去发生了,现在正在发生,今后还还将发生。虽然目前我们国家的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但我们应看到十多年来我们安全工作的不断进步。虽然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有许多痼疾,但我们的国家和政府都一直在努力铲除顽疾,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去不断改进安全管理,让每一个中国人都感受到平安和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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