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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安监执法

2012-10-26   来源:临朐县安监局    作者:刘建华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县级安监队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一线力量,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县级安监工作的好坏关系安全生产全局。因此,增强县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地位十分必要。

  (一)要增加安全投入。县级财政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投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是必然的趋势。

  (二)要完善管理机构。完善县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职能、责任、装备、经费“五落实”,构建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要大力开展标准化建设。县级有关部门要引导各类企业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促进安全发展,减少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四)要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定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依法规范,依法监督,完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五)要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立一支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

  (六)要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坚持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