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的治理开发事关重大,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黄河治理开发资金筹集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建立稳定的多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治黄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保护所需经费。同时,建立相关的经济处罚和激励机制,做到奖罚分明,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并制定相关的经济政策,合理核定引黄供水水价,解决黄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等问题;推行黄河下游行蓄洪区防洪保险制度,不断探索“以河养河、以水养水”的新路子。
为促进黄河水资源的统一管理、高效利用,充分体现水资源的商品和资源属性,应尽快引入市场机制,运用市场调节优化配置水资源,实行以水定产、以供定需,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合理确定水权,建立明晰的水权制度,以利于实现水权的转让与交换。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用合理的水价调节保护水资源。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由资源成本、工程成本、环境成本及合理利润构成的完整水价格,尽快建立比较完备的水要素市场,构建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一是将水资源费纳入供水成本。二是适时调整水价,三是逐步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四是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实行超额累进计价。五是合理确定回用水价格,促进中水回用和污水再生利用。
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一是摸清家底,保证维持黄河生命基本水量。组织对黄河流域干支流的水资源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并建立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分析预测水资源的变化趋势,认真研究确定维持黄河生命的基本水量,并优先予以保证。二是算好水账,以供定需,优化配置、达到供需平衡。在优先保证黄河自身生命系统所需的生态、输沙等基本水量的前提下,统筹社会经济系统工农业生产、城乡人民生活等用水需求,进行优化配置,并根据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进行调整,实现高效利用。三是认真搞好黄河干支流水资源总体规划,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的基础。四是加速建设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防污型社会,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建立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全过程和全面节约的用水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的水权明晰及流转顺畅的水权分配机制和成熟的水市场、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和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完善水资源实时监控计量、信息采集发布、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构建以流域为单元,流域宏观管理与区域微观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区域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和民主决策的机制,彻底改变职能交叉、条块分割、权责不明、各自为政的管理模式和粗放式发展经济,浪费水资源的状况,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制定流域水资源宏观总量控制和微观定额管理指标体系,完善黄河可供水量年度分配计划及非汛期黄河干流水量调度预案,建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机制。
合理划定水功能区,实行入河污染物总量和省界断面水质双控制,加强部门合作,实行水量、水质统一管理和保护,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研究推广节水技术,开源节流,科学用水,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打造与流域水资源禀赋相适应的产业结构,实现资源利用的高效率、资源配置的高效益和社会经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在各排污口设立远程监测控制断面,对所有排污口实行统一管理,随时掌握各排污口的排污情况,对污染超标排放的企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进行整顿,使其尽快达标。并采取严厉的经济处罚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制止乱排污现象,对屡禁不止的排污企业,责令其停业整顿或关闭,维护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持黄河的自净水量,提高流域水体水环境承载能力。五是结合实施跨流域调水、洪水资源化,大力开展人工增雨、雨水利用,彻底改善黄河的水量和水质状况,缓解黄河水资源的压力,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科学管理、全面节约、有效保护,保证社会、经济、环境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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