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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与企业查隐患的关系

2013-01-18   来源:嘉祥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者:高翠丽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现在企业安全生产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随后说明了专家及企业自身在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的侧重点,最后得出专家及企业自身查隐患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企业能够和谐发展,减少隐患关键还是在于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文化的提高。

  关键词:专家 安全执法 企业 隐患 安全文化

  “安全生产”这个概念,一般意义上讲,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中国大百科全书》把安全生产定义为“是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的一项方针,企业管理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

  一、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员工安全意识不高。社会中单纯重视经济效益、轻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现象还在较大范围内存在。

  (二)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这种情况的发生多是由于缺少安全措施费用投入,导致生产系统及其中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而处于不安全状态,从而引发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规范,缺乏有效地安全运行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是一项极其广泛而复杂的工作,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保障。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等内容。实际中,往往存在安全检查不及时、不到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存在空白点,从业人员中,临时工、合同工较多,部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低,安全记录不规范甚至呈现空白等现象使各种安全生产机制流于形式。

  (四)安全专业人才缺乏。目前,企业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大部分从事安全工作凭的是经验和对生产现象的粗浅了解,失去安全管理工作只能在低水平徘徊。

  (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现实生产中习惯性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作不精细、不扎实,长期造成的漏洞酿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与企业查隐患的特点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时效性和专业水平,“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是目前大部分安监部门的工作思路,就是由专家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然后由执法人员据此给企业下发整改指令书,对企业实施查处。

  专家查找隐患的目的是给执法人员提供准确的执法信息,通过执法人员对企业查处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专家查找的问题隐患往往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具体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显存在的违法问题,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二是应由企业自身解决的短板漏项,如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问题,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产品的储存设备不符合标准等;三是由问题暴露出的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的欠缺,如未按要求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等。其中第二项的专业性更强,第一项和第三项交易发现,对此,应采取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应由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和法定程序进行查处;应由企业自身解决的问题,由企业受领并制定措施、规定时限进行解决,执法人员可以督促;暴露出的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的欠缺,可由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诫勉,也可反馈其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其它具体问题,执法人员不应过多干涉,但应给予指导和督促。

  “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是对安全监管方式的有益探索。如果能将使用专家等各项制度理顺、明确并形成长效机制,将是对提高执法效能的极大促进和提高。但在实际使用中面临着诸多难题,最突出的就是专家费用问题。目前,实际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请专家都是安监部门自己出钱,这样给原本经济负担较重的安监部门又增加了压力,专家查隐患资金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企业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还有一点就是,目前正处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期,新引进的项目较多,且科技含量高,所聘请专家以学校的教授为主,他们的学术范围有限,理论与实践有脱节,在检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走过场的现象,所以安监部门应派有关人员对新建项目进行跟踪学习已逐渐掌握安全生产的关键点。另外,安监部门可以增强对外交流,尤其应该增强职业卫生危害防护方面的知识,通过参加专业性强的执法培训活动逐步提升自身的执法业务水平,逐步扩大自身解决安全执法问题的范围,做到中等专业水平的执法问题靠安监部门自身解决。

  安全生产实际中,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企业日常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2)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揭露生产现场及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包括不安全的物质状态、不安全不卫生的工作环境和不安全的行为及操作。企业要不间断地对危险部位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坚持每日隐患台账登记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治理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细化责任,实行网络化管理;在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中,注重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坚决制止工作开小差、思想不集中的现象,营造“隐患出现人人喊打”的氛围;在生产检查中注重实效,而不是浮于表面,集检查、宣传和落实于一体。企业自查应重视计划性、提高实效性、追求科学性、突出全面性,克服“安全检查就是安全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

  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因素的手段,安全整改是为了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因素,把事故和职业通病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以保证安全生产。因此,不论何种类型的安全检查,都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更要反对那种“老问题、老检查、老不解决”的官僚主义作风。要讲究实效,每次安全检查都要本着对安全生产、对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积极广泛地发动群众搞好整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这种工作机制只是安全监管的一种有益补充而不是全部,更多的还要依靠企业自身进行的安全检查和安监执法人员开展的执法检查,只有这几种方式互为依托,互为补充,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同时做到规范检查,严格执法,才能逐步打牢全社会的安全根基,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紧迫、任务繁重的紧张局面。但实际中,企业自身查隐患中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是目前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