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香港特区的建筑业安全状况有了长足进步,由于香港的发展既长期受到西方国家先进
技术和知识的影响,同时又具有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因此,研究其成功的经验对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笔者主要从香港政府部门(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工务局)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和非政府机构(职业安全健康局、绿十字会等)对建筑安全的作用两方面进行探讨,总结香港特区在建筑安全方面的成功做法,最后对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职业安全与健康 安全管理 绿卡制度 绿十字会 劳工顾问委员会
1 前 言
香港的发展长期受到西方国家先进技术和知识的影响,同时又具有中国的传统文化背景。香港政府在建筑安全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笔者曾撰写《香港特区建筑安全的过去和现状》一文,总结了香港自开埠以来有关安全的法规和香港经济的发展历程,讨论了香港现阶段的安全管理理念。笔者现从政府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和非政府机构的作用两方面,探讨其建筑安全方面的经验,以期为国内的建筑安全工作提供借鉴。
2 香港政府对建筑安全的管理
2.1 与建筑安全有关的政府部门
香港政府的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与建筑安全关系密切,其组织关系大致如图1所示:
2.1.1 劳工处
劳工处是政府执行劳工法例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及协助雇主遵守劳工法例,确保香港履行国际劳工协议,并负责提议制定劳工法例。
劳工处包括劳资关系、就业服务、工作安全与健康、雇员权益及福利和部门支持服务等五项主要职能。其中与安全有关的职能主要是工作安全与健康和雇员权益及福利两方面,具体的职能又细分为:①加强现场安全的立法;②为提高建设安全,开展安全立法的补充及修订工作;③按照法定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确定安全培训的提供及标准;④协助建立安全管理系统;⑤促进建设安全与健康;⑥调查严重的或致命的意外伤害事故,并对类似的事件提出预防建议;⑦对安全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提供建议;⑧提供有关建设安全和健康方面的建议。
劳工处设有与建筑安全有关的4个科室:
劳工视察科,主要担任视察工作,以规管在所有行业雇用儿童事宜的《雇用儿童规例》,规管在工业界雇用青年事宜的《雇用青年(工业)规例》、强制雇主为雇员投购工伤保险的《雇员补偿条例》第IV部及禁止在香港雇用非法入境者的《入境条例》第IVB部等;
锅炉及压力容器科,负责执行《锅炉及压力容器条例》(香港法例第56章),以确保压力容器在操作方面的安全;
雇员补偿科,主要协助因工受伤或患上职业病的雇员,根据《雇员补偿条例》、《肺尘埃沉着病(补偿)条例》等条例的规定获得补偿;
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中心,为公营和私营机构的人员免费提供与安全有关的训练课程。雇主可派其雇员参加这些课程。
除此而外,在劳工处的组织结构中专门设置了直属于劳工处长的职业安全部与职业健康部,该部分别提供职业安全服务和职业健康服务。
(1)职业安全服务包括:①通过视察工作场所,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以及该等条例的附属规例,以确保有关安全、健康和福利的各项规定得以遵从;②调查意外事故,并就如何减少在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向雇主和雇员提供意见;③在设计和布置厂房及工作场所,以及推行厂内和工作场所内的安全计划各方面,免费向工厂/工作场所拥有人提供意见;④提供支持服务,向市民大众灌输安全意识,从而在雇主和雇员当中培养安全文化,让他们承担自我规管的责任,依循职业安全约章引入安全管理的方法;⑤开办职业安全及健康训练中心,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负责职业安全及健康的人员提供训练。
(2)职业健康服务负责预防职业病和推广职业健康,其,主要工作如下:①就公众在健康和卫生方面所遇到的职业健康问题,如预防由工作场所引致的职业病,提供咨询服务;②进行实地调查,以确保工作场所有关健康及卫生的各项规定得到执行;③执行与职业健康及卫生有关的法例;④调查可能染上职业病的个案,并替有关人士进行诊治;⑤为申请工伤补偿的雇员办理销假;⑥举办展览和讲座,以提高职业健康的意识。
总之,监督与服务并存,劳工处除了提供优良的服务之外,还通过工厂视察等制度对各个工作场所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惩处违规的企业。
2.1.2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也是政府的直属部门,主要是以政府业主的身份管理政府的公共工程,并对建造业进行检讨,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与建筑业和公共工程有关的法律咨询。
该局与安全有关的职能主要有:①阐明政府合同中的建设安全政策;②阐明工程部的建设安全指南;③准备和更新建筑现场安全手册;④维护现场事故统计、报告发布和监控承包商执行现场安全的数据库;⑤组织和联合组织安全激励活动;⑥对承包商执行安全措施中存在的缺陷进行管制。
这些职能分别由其下辖的建造业检讨部、工务政策部、计划及资源部、行政部、法律咨询部等来完成(请参见图1)。
2.1.3 劳工处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关系
劳工处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工务部门对建筑安全工作的侧重和方向是有所区别的,劳工处负责劳工安全与健康方面的全部职能,而工务部门作为政府业主,进行政府工程的建设,相当于社会的一般工程业主,必须执行劳工处的所有有关安全与健康的规定,对政府工程的安全与健康负责。同时,作为对社会有着重大影响的政府部门,其公共工程牵涉国计民生,对安全与健康的要求更高。因此,工务部门在满足劳工处一般的安全与健康要求之上,自行对安全与健康政策作出更高的规定,采取更多的安全管理措施,以达到更高的安全水平,对一般的社会工程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当然,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制定的这些政策和措施,仅仅适用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所承担的政府工程,并不能强制实行于社会一般工程。因此,劳工处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职能实际上并没有相冲突,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有着相互补充的地方,例如,劳工处的许多管理措施可以先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工程中试行,而环境运输及工务局的工程经验也可直接供劳工处在制定新的管理措施时参考。
2.2 政府部门对建筑安全的管理
劳工处作为全香港劳工安全健康的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是工作重点,其在建筑安全方面的一些制度和方法对内地的建筑安全工作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2.2.1 绿卡制度
近年来,香港开始实施的绿卡制度。对培训和提高工人的安全与健康水平和技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绿卡”又称“平安卡”,由香港建筑业训练局统一颁发,工人接受并通过安全培训后可获得此卡。这项制度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必须持有绿卡,否则他将被拒绝进入施工现场。同时还规定,建筑公司不得接收没有绿卡的工人,否则公司将会受到严厉惩处。
通过这种方式,有效地保证了工人在工作前都能得到培训,提高了工人在安全与健康方面的素质,改善了安全施工状况。为了保证这个制度的执行,并监督建筑公司的行为,劳工处采用不定时抽查的方式对各个公司进行检查。
2.2.2 工人注册制度
工人注册制度是香港特区目前正在着手建立的一个制度。其主要内容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将建筑业的所有工人进行注册编号,记录其经考试所评定的技术水平,在意外工伤事故发生后,对工人的伤亡情况等资料进行记录,以方便数据的统计、整理,也有利于工人的管理。通过这种方式,安全事故的呈报就比较方便,遗漏和瞒骗的现象也会减少。
2.2.3 安全宣传活动
香港政府在安全与健康的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香港有关安全的各个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一是分发各种各样的小册子,其内容有的是政府下属部门的职能介绍,有的是某个社会团体的介绍,还有的是安全注意事项的和简单的危险防范措施介绍。二是张贴宣传海报,主要由职业安全健康局提供,在建筑工地上随处可见。三是开展安全活动,例如,职业健康日、职业安全健康周活动、全港职业安全与健康常识问答比赛。四是实施职业安全健康大使计划,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积极示范作用,达到深入社区传播职业安全健康理念的目的。另外还有其他形式,如与安全有关的电视教育片、音像资料等。这些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大加强了香港居民的安全意识,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安全与健康舆论环境,对建筑公司重视安全、促进安全起到了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3 其他非政府机构的作用
除特区政府外,香港社会还有许多依法设立的机构从事促进建筑业安全的工作,具体如图2所示。
3.1 职业安全健康局
职业安全健康局成立于1988年,其目标是“致力成为香港卓越的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确保香港每一位在职人士均可以在安全及健康的环境下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局的工作包括推广宣传、教育及训练、顾问服务、国际联系、调查及策略研究、提供信息,以及促进政府、雇主、雇员和专业及学术团体之间的交流合作。
职业安全健康局还向市民提供职业安全健康信息,除一般宣传项目之外,职业安全健康局每年均有特定主题的推广项目,宣传不同工作类型的职业安全健康的信息,以加强其渗透力。
职业安全健康局的主要经费来源为雇员补偿保险征款,征款数额是保险金额保费的2%,征款的对象是所有的雇主,即每一位雇主每年所付出的保费中的2%会抽给职业安全健康局从事其既定的工作,2001年的总额大约为4 000万港元。
职业安全健康局通过多元化的优质服务,与政府、雇主、雇员、专业人士和学术团体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共同努力提高香港的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其主要功能有:①青少年的安全教育;②在职人士的安全教育;③安全从业人员的持续专业发展;④在社区层面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文化;⑤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顾问服务,协助建立良好的安全管理系统;⑥促进安全健康研究,探讨新路向;⑦传播职业安全健康知识;⑧作为资源中心,促进香港、内地和世界各地在职业安全健康事务的合作。
为使职业安全健康局的工作科学合理,以及使工作能够得到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健康局特别成立6个专责委员会及2个咨询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另外设有11个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其成员包括雇主、雇员、专业人士及政府代表,以方便各行业与职业安全健康局之间的沟通。
3.2 绿十字会
职业安全健康局成立绿十字会,目的是帮助有志于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的机构进行标准借鉴。绿十字会可作为会员机构交换标准借鉴心得的中心,同时可以将有兴趣参加标准借鉴的会员紧密地维系起来,成为一个活跃的交流网络。
“绿十字会”提供的服务广泛,包括了安全训练、进行有关标准借鉴的研究和安排适合的机构作为标准借鉴伙伴等。其最主要的服务有以下几个内容:
(1)标准借鉴:职业安全健康局借助“绿十字会”,将不同机构汇聚一起参与标准借鉴,使其可将自己的安全及健康管理表现互相比较,从而学习并作出改善,形式之一便是发行交流刊物“绿十字”。“绿十字会”还提供专业顾问服务,协助会员找出最佳实务并建议会员如何应用于机构内,以取得卓越成绩。
(2)信息设施:职业安全健康局的图书馆,储存大量关于标准借鉴及安全健康管理的期刊和参考书,和计算机及缩微胶片数据库。会员可到图书馆取得最新职业安全资料。
(3)网络服务:“绿十字会”为本地标准借鉴机构和业主缔造了一个交流网络,同时定期举办会议。“绿十字会”定期出版有关最新职业安全方面的动态,及标准借鉴热门话题的通讯,免费发放给会员。
(4)教育及培训:向不同行业管理人员提供标准借鉴方面的训练,使他们可以探索标准借鉴的用处,协助本身机构作出改善。此外还举办大型会议、本地及海外学习团及工作坊,以便会员分享经验及对最佳实务方式有更深的体会。
3.3 建造业训练局
建造业训练局于1975年9月依照1975年《工业训练(建造业)条例》成立,目的是为建造业培训所需的技工、操作工及技术员,并为业内各级现职人员提供有关实用技术、管理和建筑安全的持续训练。建造业训练局的主要职责为:①设立及管理工业训练中心;②为建造业提供训练课程;③辅助结业学员就业,而协助的方式可包括给予经济支援;④评核任何人在涉及建造业或与其相关的任何种类的工作方面已达到的技术水平,并就其训练课程举行考核或测试,发出或颁发技术水平证明书以及确立相关工种应达到的技术水平。
建造业训练局辖下共有3所建筑训练中心、一个管理培训中心,一个安全训练中心及一个工艺测试中心,另外,有4个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其法定职责,如公共关系并学员招募部及人事并学员就业辅导部等。建造业训练局共有340名教授和240名辅助工作人员,他们担负起了香港建筑业内最主要的训练工作。1990~2001年,建造业训练局共训练了194 360名员工,其中169 839名为安全管理人员,为建筑业安全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4 职业训练局
职业训练局(VTC)成立于1982年,目的是:提供一套全面、优质、高效益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制度;颁发国际认可资格;配合社会经济需求及配合本地人才需求。
在职业训练局的工作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对建筑业人士提供各种安全培训。
职业训练局与前面提到过的建造业训练局在建筑安全的培训方面有职能的交叉,实际上,劳工处和一些大学和建筑公司也都可以向建筑业提供安全培训,其目的是形成竞争的局面,避免垄断,从而提高安全培训的效果。
3.5 劳工顾问委员会
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不是一个法定组织,由劳工处处长组建。
劳顾会由劳工处处长出任主席,共有12名非官方委员,分别由雇主及雇员方面的各6名代表出任。劳工顾问委员会的职责是就有关劳工事宜,包括法例、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及建议书,向劳工处处长提供意见。一方面,劳工顾问委员会收集现阶段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经验,另一方面,劳工顾问委员会进行研究,提出安全改进措施,并进行研究成果的推广。
由于劳顾会需要关注的事务日益繁重,为使劳顾会能应付这些事务,以及鼓励委员及非劳顾会委员的人士参与有关工作,劳顾会之下又成立了5个专责委员会,即雇员补偿委员会、就业辅导委员会、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委员会、劳资关系委员会和职业安全及健康委员会。
另外,职业安全健康局提倡雇主和雇员签订的“安全约章”以及1995年香港政府对建筑业进行检讨后总结的“安全管理的14条元素”,对香港特区的建筑安全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 结论及建议
笔者研究了香港特区政府目前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和社会因素对建筑安全的影响,给出了以下结论,希望能对我国内地的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助益。
(1)香港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依法确定并非常明确,政府与社会在建筑安全方面的分工比较清楚,管理效率较高。
(2)香港的社会系统非常强大,其教育和舆论功能对社会的发展有着强大的影响力。如何形成建筑安全的正确舆论导向,通过非政府机构提高安全水平,这将成为中国内地建筑业安全工作新的增长点。
(3)香港的绿卡制度对香港工人的安全素质具有准入的性质,能大大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国内的农民工较多,如果能够有效地实行这种制度,必定能够大幅度提高安全状况。
(4)大力发展建筑业行业协会,建立自运行机制,形成同行评议、同行监督的良性循环,从而带动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建筑地盘安全手册.工务局,1995
2 http://www.info.gov.hk/labour/osh/contentl.htm,2002
3 http://www.info.gov.hk/labour/osh/content2.htm,2002
4 建筑地盘安全手册.工务局,2000
5 http://www.oshc.org.hk/b5/1—1—1.asp,2002
6 http://www.oshc.org.hk/05/1—2—1.asp,2002
7 http://www.cita.edu.hk/aboutus/function/cfunction.btm,2002
(作者系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设管理系(清华—金门)建筑安全研究中心、原香港劳工处 摘自:《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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