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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建筑业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2007-02-14   来源:中国建筑安全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定位: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占总的GDP比例增长率都占有较大份额。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具有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加入WTO后建筑业按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运作,给建筑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业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历来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大局。
  纵观建国以来:
  
  1、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文件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最多。《行政许可法》中规定的立法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
  
  
  2、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企业专门设管理机构;
  
  
  3、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有一定比例费用的投入;
  
  
  4、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法律、法规要求法人代表、出资人、一把手要负总责;5、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很多工作由中央、地方各级党政共同发文进行行政管理;6、没有其他方面工作像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有这么多国际条例、规则约束,受国际关注最多;
  
  7、安全生产工作很多活动由党政工团等众多部门联合组织、协调、安排;
  
  
  8、安全生产工作是为数不多的列入一票否决权的工作之一,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主要管理目标。
  
  
  2004年1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针对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保障机制和体系不健全,部分地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投入不足,从业人员文化技术素质较差,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国务院出台对于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决定》共分五部分23条
  
  
  第一部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依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了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企业责任主体,推进体制、机制、执法队伍“三项建设”。在奋斗目标上,依据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分别提出了本届政府任期内以及2010年、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了努力方向。
  
  
  第二部分,主要讲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要突出抓好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产业政策引导、政府安全投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开发步伐等。
  
  第三部分,主要是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出发,提出了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在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基础工作;搞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大对事故的经济赔偿,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主要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包括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监察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对小企业的安全监管等。
  
  
  第五部分,主要讲加强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强调要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氛围。
  
  
  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及国家安监总局、建设部近年来陆续出台不少涉及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部门规章,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注。抓好安全生产是践行“三个代表”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负责的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利益和愿望;是维护改善人权、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基础工作。
  
  
  二、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情况看在逐步好转,但仍然十分严峻。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及死亡人数趋于上升;安全管理体系、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但仍存在不平衡、不完善、不配套,效果不明显。
  
  (一)成绩:尤其近年来,各类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自觉性不断提高,全行业安全第一的意识不断得到强化;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认知程度和实施深入细化;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自觉性和精品意识不断加强;安全达标合格率和优良率逐年上升;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已基本形成安全生产工作比学赶超的良好气氛;创建精品工地的档次和技术含量逐步增加;事故频率和死亡人数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不足:但是应当看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机制不健全,存在监管不力、不到位、不深入问题,仍普遍是一种传统型、经验型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发展不平衡,不同的地区间,不同级别、性质企业间,建设项目不同地域间;发展速度慢,和法规要求比,和先进省、市、地区比,和新颁标准规范比,和同国际接轨的形势比尤其如此。
  
  
  (三)问题:1、仍有少数单位及企业不重视安全生产,内部没有形成良好的氛围;2、有不少领导同志和主要管理者,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不重视;3、全行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持久性、重要性还没有充分显现和保持;4、安全管理还远达不到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5、安全防护水平和达标水平相对较低,还远没有达到标准化、工具化;6、事故隐患整改、消除仍存在随意性、不彻底性,甚至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状态;7、安全技术方面科技含量、“四新”推行仍是一种低水平、低含量和被动型、简陋型;8、等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漏报、瞒报、迟报、被动上报事故现象仍很普遍。
  
  (四)现象:1、行业安全管理仍然是粗放管理、以开会发文为主的低水平;2、行业安全监督仍然是遍地开花、满地撒网、人盯工地的经验型管理,无重点、不规范,无有效监控手段;3、行业抓安全工作仍然是工作不细致,靠经验、不规范,走马观花,指导简单了事,执法稍欠文明;4、还没有引起企业的普遍重视,没有真正调动广大企业尤其是企业经营者、项目经理积极性;5、还没有很好地发挥企业、项目管理层及企业安技系统的作用;6、还没有使全行业从业人员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
  
  
  (五)原因:1、从行业自身角度看:①安全责任制、追究制不完善不落实;②一些企业无完善的规章制度或执行不到位;③重效益轻安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现象仍普遍,制度、规程、纪律形同虚设;④不少单位不按法规要求设置专门机构,足额配备合格专业人员;⑤安全投入不足,安技措施不完善、不科学,执行不力,人为损坏严重;⑥从业人员、一线工人安全防护意识差,素质低、技能缺。2、从政府监管角度看:①政府主管部门安全意识、安全责任、管理力度不强;②安全管理责任、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不落实;③法规体系不健全、不配套,缺少针对性、指导性和解释、实施随意性;④安监机构建设不适应,无专职机构或人员素质、执法水平不高;
  
  ⑤奖惩机制不完善,人为因素较多,奖不善罚不忧,无关痛痒。3、从市场环境来看:①建筑市场秩序整顿任务任重道远。挂靠、非法分包、无资质施工等情况还不能杜绝;②建设单位行为不规范。建设单位是项目的业主单位起主导作用,目前仍是卖方市场,业主至上,随意压级压价,不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仍屡见不鲜;③施工企业安全条件评价、审查制度未真正建立和有效执行;④利益驱动,违法违规不依法经营,金钱至上冒险蛮干凭侥幸等。
  
  三、建筑业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和困惑:
  
  
  (一)建筑业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1、建筑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迫切性与相关单位、企业领导、管理者的整体素质不高的矛盾;2、建筑业急剧膨胀的发展规模与农民占从业人员90%以上素质低下的矛盾;3、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与现时行业实际状况的矛盾;4、强制性规范标准要求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满足要求的矛盾;5、现代社会文明尊重人权、保护环境与建筑业实际生产、生活环境的矛盾;6、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持久性和效果滞后性与现实某些人的急功近利、急出成绩、喜欢搞花架子的工作方式的矛盾。
  
  
  (二)建筑业安全生产面临的困惑:1、建筑业安全生产面临的新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社会政治、经济、阶层、人文变革剧烈;社会主体多极化和利益多元化;社会经济的规则和法制、信用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加入WTO后建筑业、建筑项目、建筑工人同国际市场、国际惯例的对接等使建筑安全面临新形势、新特点。2、在尊重人权、保护环境、保障人的生命和健康方面面临社会变革剧烈而人们观念转变迟缓的矛盾:人的价值、尊严、权利和社会政治、经济利益的矛盾;经济组织追求利益最大化与职工个人权益无保障的矛盾;先进技术、现代化施工要求与素质相对较低的从业人员不适应的矛盾;人们要求安全、健康地工作、生活和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工具、工艺的矛盾;领导者、经营者、管理者和群众、工人、农民工角色自身利益冲突。3、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型管理的不适应性:“国民素质低下”;“人治的无奈”;“经济的制约”;“利益的驱动”;“检查的困惑”。发文开会、领导号召、群众运动、事前通知再检查、治标不治本的管理、应付上面的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自己都不相信纯粹推卸责任的工作模式等。
  
  
  四、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探讨:
  
  
  (一)重要性: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任重道远,建筑业安全生产局面急需尽快改观。从根本上讲还在于靠法治的、规范的、持续的、有效的全方位、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生产管理;科学、标准、规范、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财、物投入。目前当务之急是在认识、重视、实施和体制、机制等问题上,行业要有政策解决怎么管,企业要有措施解决管得住。
  
  
  (二)法规要求: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安全生产管理制订了战略和政策;《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逐步勾画了建筑安全的管理模式。国务院393号总理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结合形势、任务、特点出台的最新、最全、最细的建筑安全法规。——《建筑法》明确了“一、二、三、四、五”:即:一个方针: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两个关系:建设行政管理与综合安全管理、建筑施工扰民与民扰。三个责任制: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四个施工安全管理环节:即施工前、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及事故处理。五项安全生产制度:即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七项安全生产制度: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3、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5、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7、事故应急及救援制度。——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两法”在建设安全工作上的细化,更具操作性,完善了建设安全的制度体系,共提出了十三项基本安全法律制度:1、建设单位项目报建报批备案制度;2、施工单位三类岗位人员资格任职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4、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制度;5、大型机械设备设施检测登记制度;6、违禁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7、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8、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九大责任主体);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0、特殊危险作业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制度;11、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2、工伤保险制度;1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三)管理模式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是现代文明的呼唤,社会进步的需要,政府的责任,企业的目标,从业人员的义务。应着重建立“三种体制”、“三个体系”、“三个机制”、“三个系统”。
  
  
  1、三种体制:建立规范、科学、依法行政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有效、持续改进的企业自我约束工作体制;建立从业人员敬业、守信、满足岗位能力,能有效改善生活、生存环境的人员培训、使用及保险、保障体制。
  
  
  2、三个体系:建立基本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企业改革、人员流动的安全培训体系;
  
  
  3、三个机制: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评价、认证、发证管理保证机制;建立建筑安全的方案措施、教育培训、检测检验等技术保证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条件许可、审查、检查、评价、奖惩的激励保证机制;
  
  
  4、三个系统:建立快速反应的行业、企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识别、整改、控制系统;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和安全技术推广应用系统。
  
  
  五、关于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应当建立和完善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若干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建设安全监督制度;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4、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5、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制度;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制度;8、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结案制度;9、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1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11、起重机械设备及大型安全设施检测合格、登记备案制度;12、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13、消防安全责任制度;14、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6、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制度;17、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认定、评定制度;18、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及季度通报制度;19、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2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24、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2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26、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2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28、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2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30、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档案评查制度;3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二)应当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特殊专向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且要严格贯彻实施;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三)应把握处理的若干关系:1、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的功能、作用定位问题,主要应为:管理、监督、考评、奖惩2、如何看待同施工企业的关系,主要应该:监督、指导、服务、协调3、企业在法制环境、市场经济中自我觉醒自觉参与竞争的问题,主要应是:引导、鼓励、支持、执法4、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机构和企业安技系统的业务关系问题,主要应作:督促、指导、帮助、配合5、安全达标工作在目前形势(认识和社会氛围)、经济因素(费用无来源、欠款、压价)、人员素质(领导者、安监人员、一线民工)情况下如何把握: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无所事事;要争取做到:目标合理、责任分解、管理有序、技术先进、精品要精、有奖有罚,积极进取。6、相关方人员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发挥问题,主要应当:按法规要求、按规范标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7、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应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管理环节:1、抓好年度计划,合理分解目标,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2、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3、抓好对企业年度评价,把好安全许可、考核、发证及年审关,严格奖罚激励机制;4、抓好对项目过程安全评价,树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项目经理业绩;5、抓好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落实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6、抓好对总包企业安全监督,考核第一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体系运转;7、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
  
  
  (五)应创新行业管理监督工作方法方式:
  
  
  1、搞好六个结合:(1)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2)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3)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4)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5)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6)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
  
  
  2、实行四个转变:(1)由监督现场为主转变为监督企业为主,现场为辅;(2)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3)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4)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监督转变。
  
  (六)几项具体工作的建议:
  
  
  1、关于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任职资格问题:应结合安全培训由省或省直辖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收取资料费,不收培训费;证书设计为可进行分级管理、年审,有效期定为不超过六年为宜。
  
  
  2、关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发证、持证上岗作业问题:按法规要求发证权在综合管理部门,但行业不组织很难办的好。建议由行业统一组织,使用全国统一教材,确保培训质量,由安全监督管理局考试发证,而年审由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按法规要求进行。
  
  
  3、关于大型机械设备、设施检测登记制度建立问题:应由所有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施工单位自由选择。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一是抓现场督察报检检测,二是及时受理登记发备案登记标志,适当收费。
  
  
  4、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问题:建议仍按建设部15号令规定:应当通过或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为宜,以免重复检查。
  
  
  5、关于建筑工地为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事宜:应该说按国务院新颁布的《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执行是顺理成章的,但按《建筑法》和国务院393号令之规定,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仍应按项目投保高危作业意外伤害险,更具可操作性。如仍按行业组织投保应确定合理的浮动费率,而且要在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时告知,施工单位办理,进入工程成本。河南省该条例实施办法,也允许行业统筹,省级统筹以解决人员流动频繁问题,省厅应有所安排。
  
  6、关于施工现场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应按法规要求采取降噪技术措施或分时段施工;二是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能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公告周边居民,环保等执法单位应凭批准手续不再查处。
  
  
  7、关于起重机械、整体提升架等大型设施使用问题:应由省或市行业协会、安监机构发布考核评价推荐目录,要求采购使用单位在目录中自主选择,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以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辖区施工工地。
  
  
  8、关于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问题:应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要求,根据建筑业实际,总承包企业必须设置单独专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仍按原规定千分之五底线,但各级组织要有安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现场按建设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规定,一万平方米以下设一人专职,一万至五万平方为二至三人,五万平方米以上按专业设置安全管理小组,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列入企业评价实施标准。
  
  
  六、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1、认识到位、领导重视、体系健全、机制长效:要做到安全第一,体系运转,上下贯通,权威性强。
  
  
  2、建立科学、合理、合法的目标体系并有效实施: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层层分解,确保落实。
  
  
  3、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实施:要做到规范有序,相互协调,信息畅通,科学管理。
  
  
  4、建立安全生产的考评机制,强化及时考评绩效:要做到齐抓共管,予测予控,考评严格,激励有效。
  
  
  5、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和发挥高素质、肯奉献专业队伍作用,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工作模式。
  
  
  6、完善和保持制度保障、信息服务、技术支撑、应急救援、群众监督和资源支持的六大支撑体系。
  
  
  7、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建设和推进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断形成和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和安全条件;——积极推广运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如推行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总之,要建设一个完整可靠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规章;形成一套规范科学的内部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培养一支能管会管高度负责的专业队伍。依靠法治的、规范的、持续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科学的、标准的、合理的安全技术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体系、措施、投入、效果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