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安全在于管理

2008-11-10   来源:东北电网有限公司松江电站工程建设局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本文通过“安全”这个话题引申到如何真正实现安全,如何保证安全不是一句空话,如何在事故发生前就做好预防工作。

  【关键词】安全 管理

  “安全”一个永恒的话题。之所以说它永恒,是因为不论各行各业,不论远古未来都涉及到安全。用一句简单的话概括:“只要有人类活动的场所就有安全,保证了人类生命不受伤害就保证了安全”。那么要如何才能真正的实现安全呢?

  一、安全的保证在于好的管理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的成败决定企业的前途和命运,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则就会反之。从水上的轮船触礁事故到陆地的重大交通事故;从瓦斯爆炸的现场到地下的透水事故;从脚手架倒塌到塔机失稳事故;从高空坠落到触电事故的发生;从地下工程的塌方到地面的山体滑坡等等,一件一件触目惊心的现实已经给世人敲响警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安全工作,再不能让生命付出代价,再不能让财产遭受损失。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起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一个正规的企业就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在企业内部设立安全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基层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具体落实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安全制度和规程是用鲜血写出来的,只有严格落实,才能发挥作用。培训是治理隐患的关键措施,只有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时坚持培训不到位也是隐患的原则,抓住不同类型员工的安全心理,因时而异、因人而异,并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和创新,使安全教育培训和员工的心理形成共鸣,这样员工才能将安全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真正表现出“黑天和白天一个样,坏天气和好天气一个样,领导不在场和领导在场一个样,没有人检查和有人检查一个样”。

  2、安全教育与培训

  随着国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很多企业也加大了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安全防护设备以减少事故的发生。诚然,加大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备对确保生产安全是必须的,但设备只是实现本质安全的条件,人才是实现本质安全的决定因素,再先进的设备也要受人控制,对安全生产来说,人比设备更重要。因此企业更要注重员工的安全培训。

  其实,很多企业经常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既有安全技能的培训,又有事故案例的剖析,还有安全管理理念的灌输,培训内容有针对性且安排得很丰富。可培训是否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却很少有企业进行跟踪调查。根据调查,发现培训还是传统的课堂式教学,千篇一律,效果根本不明显。熟知的不能熟用安全规程,能熟知熟用安全规程的侥幸心理严重,违章数次者依然继续蛮干,图省事、怕麻烦而故意违章,隐患在眼前却无动于衷等现象明显。这样即使设备再先进完备,制度再完善、处罚再严厉,还是不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所以安全培训不能只重过程,忽视效果,既然要培训,就要培训出合格的职工来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而不是培训出不合格的职工来增加安全生产的隐患。

  3、安全生产的检查与奖罚

  安全生产“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是安全工作的一般程序。在安全生产布置的同时,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是多样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大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施工场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施工活动场所内常规性安全检查成为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环节,常规性同时也反映了长期性,安全作业人员对那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长期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特殊性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进行参加人员层次多、检查范围广,有时带有针对性。定期检查是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制定的一项检查制度,有固定的时间属于例行检查范畴。不定期的检查虽不是制度化的检查,但它的意义非同一般,不定期检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所接受的安全检查,它更有实际性这样反映的安全问题更真实更客观,解决处理的安全问题更有效,施工企业尤其是施工现场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和指导,目的在于扎扎实实的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同时建立奖罚机制和企业制定的其他奖罚制度一样,目的在于奖勤罚赖、奖优罚劣、重奖重罚。企业的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大事。安全工作做不好,企业遭受损失、职工生命受到威胁,所以对哪些管理混乱、无视安全生产、违规指挥、违规操作、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按制度和规定给予处理。后果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程序予以严罚。同时对那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工危害做出显著成绩;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能防止事故扩大;以及提出重要建议,有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使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正规化、制度化管理。

  二、安全的实现在于事故之前就发现隐患

  每次火灾、矿难等安全事故发生后,就会听到当地吹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集结号,这样的行动,我们再熟悉不过了。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动辄就是发出成百上千条整改指令,动辄就是对成百上千家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改。难道事故前后安全隐患有两条标准?安全隐患为何总是“事后发现”?

  发现安全隐患并不困难,只要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勤于检查、督察,一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往往有太多漏洞,不是发现不了,而是掩盖住了。等到出了事故,安全隐患就成了“纸包不住的火”,只能见光了。安全隐患,在发生事故前,有大隐患的往往被当成是小隐患,有小隐患的被当成是没隐患。事故一旦发生,大隐患、小隐患的各种“护身符”失效了,安全隐患也就统统“显身”了。

  安全意识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安全意识,首先体现在预防意识上,预防就体现在发现安全隐患、排除安全隐患的意识上。如果安全隐患总是“事后发现”,还要付出多少生命的代价?还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干什么?还要安全干什么?

  发现不了安全隐患,是生命意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到位,法律意识不到位。那些违章施工者,往往利欲熏心,铤而走险,要钱不要命;发现不了安全隐患,是监督不到位,是利益蒙蔽了监督的双眼。特别是一些企业的安全部门,没有过好认识关、人情关、利益关。是执法不到位,一些基层安全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发,该停工的没有停工整改,该按时完成整改措施的,没有按时完成就提前开工……对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没有责令其现场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没有跟踪督办,草草验收……安全整改往往成了走过场;发现不了安全隐患,更是因为一些地领导干部,没有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没有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过于注重工程进度,天平的砝码向经济效益倾斜,而忽视了安全效益,对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没有及时想办法研究解决,从而也间接地埋下了事故隐患……

  对每一位公民而言,没有什么比生命安全更重要。企业发展,经济增长,根本目的不就是进一步满足老百姓的需要吗?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为代价,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这样的“无意义”发展和增长、这种“带血”的发展和增长有什么价值?面对一连串的安全事件,温家宝总理说,绝不能以损害人民生命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综合性系统科学,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因此是一种动态的管理。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最终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