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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违章根源及应对措施

2006-0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习惯性违章,是指生产工作中习以为常的、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这些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由师传徒,由甲及乙,侥幸变“经验”,其特有的隐蔽性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据资料显示,电力企业所发生的事故,有95%的事故是由于违章违制而发生,其中,78%的事故又是由于习惯性违章造成。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再次表明:习惯性违章已经成为电力企业事故的罪魁祸首。
重庆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研院)自1998年成立以来,致力于公司系统所辖的500kV变电站预防性试验、量值传递、关口表校验、携带型仪表校验、大型特性试验及系统调试等工作。由于该院工作贴近生产,贴近现场,安全生产风险相应增加。那么,找出习惯性违章的根源,制定防范习惯性违章的对策,势必成为防范电力生产事故的首要任务。
    一、习惯性违章的根源
  习惯性违章主要表现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无票作业,无监护作业,不执行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它的发生是多方面因素引起的,但归根到底是思想意识、监督管理方面的原因。
  (一)安全意识淡薄是习惯性违章的思想根源。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这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原理。在电力施工现场,员工作为生产活动的主体,他(她)的思想意识、心理因素无时不刻影响着工作的方式、方法。即:思想违章通过行为违章表现出来。为调查基层一线员工的客观真实情况,我们对电科研院下属的高压室、计量室、化学室、现场校验室、户内检定室共随机抽取50名员工(占一线职工总人数42.7%)作为样本,客观制作调查问卷进行调查。
  心存侥幸的思想。违章操作容易酿成事故,然而有些人却认识不到这一点,事事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是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要出事故,该投机时就投机,该取巧时就取巧,即使有事也不会落在自己身上。数据表明,有17%被调查者认为此类思想在习惯性违章中最为突出。公司系统某基层单位的江津“1.7”事故就是高试班人员图省事方便,将二次线缆头应采用缠绕白纱带的反措抛之脑后,认为依靠自己头脑记忆能够记住二次线缆头位置,最终导致#2主变间隙过压保护动作,#2主变三侧开关跳闸。同样, 04年长寿“5.18”事故的原因与“1.7”事故如出一辙。
  急功近利的思想。一些职工进入工作场地后,工作雷厉风行,简单粗暴,认为自己有一定技术能力,就把遵章守制放在一边,凭经验工作,很少听别人的劝告,这种思想上的违章不出事故则已,一出事故就是大事故。调查样本中,认为此类思想占思想违章总数的26%。今年,公司系统发生的“1.26”事故,就是因工作负责人为赶时间,严重违反《电业安全规程》和变电运行规程对运行设备的相关规定,违规擅自主动帮值班人员操作,引起500kV的5032、5043开关跳闸,最终酿成恶性误操作事故。
明知故犯的思想。调查样本中,认为此类思想占思想违章总数的46%。这一类员工曲解了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信奉“胆小不得将军做”、“只要敢闯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等理念,把违章行为当成个人英雄主义。他们的从业时间较长,现场“违章”工作经验丰富,且在各类安全学习中,安全规程讲得头头是道,只是在行动上却对不上号,明知自己行为违章,为了图省事、怕麻烦,依然我行我素。因此,一些从业时间较长的老员工是这类思想泛滥的“重灾区”。
  盲目无知的思想。调查样本中,认为盲目无知是导致思想违章的样本占总数的11%。这种思想主要反映在“三种人”身上,即临时工、青年工人、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这些人做事急躁,风风火火,且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得不够全面,缺乏经验,安全意识差,对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各种违章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生产过程中,被发现违章后,往往都不知道自己违章在什么地方。在这种心理影响下造成的违章,以作业性违章较多。
  总的来说,上述四种不良思想极易导致习惯性违章,所以生产现场无违章不仅仅是行为上不违章,而且要杜绝思想违章。一旦思想上出现违章苗头,就会通过行为上表现出来。
  (二)管理“盲点”导致习惯性违章现象屡禁不止。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企业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发生巨大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系统设备的安全管理得到加强,员工个人的安全管理却存在“盲点”。
  对企业的管理者来说,杜绝违章的最大困难就是习惯性违章具有反复性,为什么习惯性违章现象总是死灰复燃、屡禁不止?原因就是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没有切中习惯性违章的要害。有些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素质不高,严重忽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认为长期良好的安全形势不会出问题,松懈了安全教育,以致安全管理层层衰减,层层粗化。有些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不细致的现象,有时迫于人情,对应严格考核的违章行为“一放了之”,甚至导致对习惯性违章视而不见,埋下事故隐患。
  综合分析2004年1月至2005年6月期间,公司系统发生的各类习惯性违章导致的事故,我们无一例外地发现,如果事前加强对系统重要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事故发生的机率就会大大减小。据调查样本显示,有95.6%的被调查者认为,严格“逗硬”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纠正职工有意和无意的违章行为,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并建议长期坚持,加大考核力度。此举证明,加强工作现场的安全考核,了解现场安全动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安全管理举措,对习惯性违章起着威慑和震撼作用。
    二、习惯性违章的特性
  习惯性违章能够长期在施工作业现场蔓延滋生,原因就是它具有顽固性、潜在性、感染性、排他性等特性,这些特性的存在决定了这一危害安全的恶习难以根除。
  习惯性违章具有顽固性。习惯性违章是由一定的心理支配的,是一种习惯的动作方式,因而它具有一定的顽固性、多发性特点。支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心理不改变,习惯性违章动作不纠正,习惯性违章行为就会反复发作,直到行为人受到伤害或者受到处罚时,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
  习惯性违章具有潜在性。一些习惯性违章行为往往是习惯成自然的结果。例如:工作现场围栏上的“禁止跨越”、“正在作业”等标识视而不见,不以为然,长期违章作业,一旦出了事故才追悔莫及。
  习惯性违章具有感染性。一些员工的不良习惯行为,不仅对本人的安全生产有影响,同时对其周边的员工也有影响。如现场习惯性违章搭接试验电源,在很多工作现场屡见不鲜。如果遇见这种现象不及时制止,其他员工很容易效仿,甚至一些新进人员误认为该操作方式正确,也盲目跟着学,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处于危险的边缘。
  习惯性违章具有排他性。有些习惯性违章严重的员工,对安全规程根本学不进去也不遵守,总认为自己的习惯方式“管用”,而安全规程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其结果必然是严重妨碍安全规程、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严重危急安全生产。
三、习惯性违章的对策
  习惯性违章是企业安全生产最险恶的敌人,我们应该针对它的特性制定防范措施。对此,电科研院主要是从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现场安全监管以及提升员工技能等三个方面杜绝违章。
  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据调查显示,习惯性违章的引起,其实在很大程度是源于人的思想认识和重视与否上,只有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都树立一种安全理念,增强防范事故能力,才能真正做到事故与你无缘。与此同时,该院管理层适时提出了“关爱生命,远离违章”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主题,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建设,在企业内部形成一种的良好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实现安全管理与文化的有效融合,使安全管理在文化中创新,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同时,该院力图营造遵章比违章更容易的环境,从人性化的角度为员工营造主动遵章的环境,让习惯性遵章变得更为容易的问题。例如将安全帽放在生产现场入口,使员工配戴既方便、又不会忘记;在现场设备上标明相应的操作步骤,以减少操作错误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现场安全的监管。强化生产一线的安全监督工作,是阻止习惯性违章事故发生的一道重要的外界防线。今年3月,经该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培训、考核,15名安全值日监察师正式受聘上岗。根据文件规定,监察师可随时对各生产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电科研院安全监督检查细则”对生产场所违章违纪者予以考核。截至今年10月,在安全值日监察师制度运行的7个月时间内,除查处两次违章事件(重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工作现场无监护人和220kV水碾变电站未着现场工作服,均已按规定严格考核)外,工作现场的操作程序、试验方式都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化。该院还利用高科技手段,使制度或要求自动形成闭环流程,建立了安全管理计算机系统,各级管理人员深入基层,敢抓敢管,落实领导到位制度,推行安全员走动式管理和工作日记公示制度、安全生产抽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分析会制度。通过突击抽查真实了解安全生产实况,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规律,重点解决共性问题。
  提升一线员工的业务技能。安全生产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而员工的技术素质又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保证。只有人的业务技能在控,安全工作才能可控,以人为本才能落到实处。该院历来在员工中树立培训是最大福利的观念,注重对员工职业素养的培养,通过突击抽考、演习、竞赛等方式让有关人员真正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电监会《电力事故调查规程》、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等。与此同时,该院领导者亲自讲课,举办系列培训班,不遗余力地为员工讲授业务技能。如:高压知识、继电保护知识、变电站一次设备及线路知识、互感器误差测试技能等培训。通过这一系列的培训,从根本上改善临时工、新进人员技能不熟悉导致失误的现象。
  习惯性违章根本上是由自身思想根源引起的,但有句老话说得好:“善鉴人过以自警”。善鉴人过,进而增强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乃明智之举。从已经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做好自身防范工作,把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才是彻底杜绝习惯性违章的有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