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建设步伐日渐加快,电力设施与市政建设,民用建筑,绿化等矛盾日益突出。低压线路被盗时间有逐渐增多趋势,架空低压线路被不法分子掂记上。从我们自身来讲,暴露出工作上的不细心,没有及时上报隐患进行妥善的处理。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道路施工方的工作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没有与电力部门进行很好的协调,留下了许多方面的隐患。
当前开发区的许多工作都是同步开展,这边是入驻企业的厂房与还建楼建设,那边又是农户的房屋拆迁。这些工作无一不涉及到电力部门的相关电力设施,诸如线路改道、电缆迁移,而电力部门的工作人员有限,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已经是非常尽力地来做好每一项工作。在目前的情况下,单独靠电力部门来充当保护电力设施的主体已不合适,只有结合实际环境,根据具体情况,拿出合理的方案,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电力设施遍布城乡,与广大用户的生活息息相关。其一是要做好电力设施标志牌的悬挂工作,让沿线各有关地段都设立好相关的安全标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很多地段都未设立醒目的电力设施保护标志牌,从而给电力执法工作带来了被动。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工作,不仅仅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耳闻目睹一番,更重要的是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深入沿线乡镇、学校、企业,采取一定的物质奖励措施,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
其次电力企业要加强自身设备管理,确保人防、技防、物防的相互协调。电力设施点多、面广、线长。暴露野外的特点,从而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我们电力企业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多从本企业内部找问题,要从提高职工的责任心着手,更要严防内外勾结的事件发生。盗高一尺,魔高一丈,随着科技的发展,防盗技术在进一步的提高,只要齐心协力,不法分子就无从下手。
另外电力企业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反映,请他们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如一些不法分子偷盗配电变压器和架空导线及塔材案件,电力企业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争取尽早尽快破案,要主动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对输电线路沿线的废旧物品收购站进行经常性的清理整顿,堵塞和控制犯罪分子的销脏渠道,减少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发生。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已经依法开展十余年了,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发布实施的十余年里,我们拥有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及各省(市)出台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等电力法律体系,成为了我们工作的法律后盾,成为了我们工作的行动指南,在电网安全运行中产生了巨大的作用。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用好这个法律武器。有理由相信,在开发区政府的重视下,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一定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广大电力员工一定会肩负重任、不遗余力地为电网安全,为电力企业发展而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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