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实现隐患清零的目标,现在这样的口号已经听到的越来越少了,因为现在大家也都基本上认识到了,隐患是不可能清零的。
隐患的定义就很宽泛和模糊
看一下隐患的定义就知道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也就是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由以下几个部门构成
1.违反有关的规定要求
2.人的不安全行为
3.物的危险状态
4.管理上的缺陷
光看定义大家可能觉得很抽象,但是如果你结合平常的实际工作,就会体会到隐患的范畴究竟有多宽泛了,基本上都是跟问题画等号了
就比说,你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不全,没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风险辨识不到位,这些很有可能就是出自某个文件,你压根就没见到过的文件。
下面这个问题隐患清单就看的出来,这些依据名目不知道有多少,但凡没有按照这些文件的规定做,都可以视为隐患。
再比如说现场,没有粘贴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电线电缆绝缘破损,消火栓被货物遮挡,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这些也都是非常常见现场问题隐患,
可以这么说,只要想认真去检查排查,无论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或者是现场的问题隐患,都可以找到一大堆。每次检查每次有,这次整改完完下次还会有,这样做只会陷入无穷的循环往复。
现在监管层已经转向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
现在监管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搞了这么多年,对照着这些标准规范去检查整改,要求隐患清零也没有取得好的下过。这样做隐患只会越来越多,因为你要求的越严格了嘛,自然发现的问题就会越多了。
所以现在也开始在转变思路了,不再去刻意追求隐患的排查数量了,而是突出重点,把精力放在了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上。
不再提隐患清零这个不切实际的口号,而是要求重大事故隐患的清零
这个转变还是非常正确的,也是努努力可以办得到的。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与隐患共存。你不消灭隐患,事故就会消灭你。这些都是政治口号,领导动动嘴皮子而已,没有考虑到实际的投入。
但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这个还是可以办得到的,也是应该和必须的。
总的来说:
隐患是查不完改不完的,追求隐患清零的目标不切实际
现在把精力放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上,争取整顿事故隐患的清零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安全生产直奔攻坚三年行动,有两项都与重大事故隐患有关,就是出于这个考虑。
不再大水漫灌的搞检查搞排查,而是聚焦在重大事故隐患上。但这个转变可能会有点困难,毕竟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固有的作风,还有就是一旦发生事故,舆论上也要有所交代,到时候的大检查大排查还是在所难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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