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一天内,吉林、浙江两省接连发生特大火灾。一南一北两场大火吞噬了93人宝贵的生命。
两起事故起因各不相同,却一样用血的代价给人们留下了警示:生命无价,责任如山,社会公共安全不可懈怠!
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各方面已就一点达成共识,那就是————当地政府部门和普通群众安全意识普遍不强,形成了不少安全隐患。
吉林市市长刚占标承认,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防范力度不够。尽管近年来一直在抓防火安全工作,但有些环节落实不力,这次特大火灾暴露出了一些安全死角。
生还者刘先生说,他在火灾过程中,没听到商场内有警报。
商场经商者也缺乏安全意识。一位经常到中百商厦购物的百姓介绍,商厦里连楼梯口都被摊位占满了。“这些人为了赚钱,哪还管什么安全?”
百姓对自己欠缺安全知识进行了反思。据刘先生回忆,在得知商场起火后,没有人去拉消防栓,大家只知道疯狂地跑。 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最后一位逃离火场的生还者、67岁的孙金宝说:“起火后,许多人都往外逃,但门实在太小了,我是最后一个逃出来,我出来后草棚就塌了。”
这个草棚是一个用来从事迷信活动的场所。现场目击火灾的村民周金华告诉记者,草棚的门只有一扇,高1.8米,宽90厘米。草棚是去年五丰村3名妇女在村中旧庙遗址搭建的。
从2001年5月起,黄湾镇开展了“整治社会风气、整治居住环境”活动,拆除非法搭建的迷信活动场所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2002年4月12日,黄湾镇与五丰村曾签订过有关这一整治的“责任状”。
据记者了解,几年来,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整治非法宗教活动中,当地政府曾多次拆除过这座草棚,但是,拆了又搭,搭了又拆。最近一次复建是2003年6月,是村民自行搭建的。尽管草棚位于村口醒目位置,但从去年6月直至火灾发生,当地政府再没有过问过草棚里发生的事,一年前签订的责任状似乎已经失去了时效。
16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他认为,社会公共安全领域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一是投入不足,消防等必要设施不完善。二是应急救援队伍分散在各个部门,需要一个统一协调的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全国20%多的地级市和30%多的县没有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已经建立机构的也存在权威性不够、人员不足等问题。
他指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之一。企业生产安全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社会公共安全涉及消防、交通、民政等多个部门工作,需要强化地方政府的领导。只有政府统一领导、统一协调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据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作者: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上一篇:包装货物仓储中静电的危害和预防
下一篇:安全通道,安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