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汽车的设计、生产、使用的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损失,各国都制定了汽车碰撞安全法规,如美国的机动车安全法规(FMVSS)和欧洲法规(ECE和EEC)。我国也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如强制性安全法规。有关乘员的保护已经是家喻户晓的老生常谈了。相比之下,一般人对汽车撞行人的保护却知之甚少。目前最为系统的行人保护法规是欧共体指令74/483/EEC该指令于1998年生效,适用于新车定型试验,并从2001年10月起适用于所有上路车辆。该指令涉及检验汽车前部的行人安全性能的试验方法,要求检验所有参与车辆和行人之间相互作用的部件,主要有:
a)小腿冲击锤撞击保险杠的试验
用13.4kg的冲击锤模拟人的腿,冲击锤由两段刚体组成,中间用可变形的金属棒连接,代表膝关节。小腿自由飞行至少700 mm后以40公里/小时的速度垂直撞击车辆前部保险杠。要进行的三次试验,第一次撞击保险社中间的 1/3区域,另两次分别撞击两侧的1/3区域。要求膝部弯曲角不大于15°、剪切位移不大于6mm、小腿加速度不大于150g
b)大腿冲击锤撞击发动机盖前缘试验
10至15kg大腿冲击锤以20至60公里小时的速度(具体由发动机盖前缘高度、保险杠突出量和保险杠高度因素确定)撞击发动机盖前缘三次,一次在中间的1/3区域,另外两次分别在两侧的1/3区域。要求冲击力不大于4000牛顿,碰撞弯矩不大于220牛顿米。
c)成人及儿童头部冲击锤撞击发动机盖上表面试验
分别用代表儿童(2.5kg)和成年人(4.8kg)头部的冲击锤进行试验,冲击锤40公里/小时的速度,沿与水平线呈 65° (成年人)或50°(儿童)的方向撞击发动机盖上表面确定的范围,要求头部损伤指标小于100。
汽车作为文明的产物,不但要满足其乘员的需求,也要对社会和环境负起责任。降低汽车排放污染对人类居住环境的负面影响,安全气囊、ABS的普及以提高汽车乘员的安全,改造汽车的外形增加对行人安全的保护,这些技术的发展都围绕着改善汽车与社会的关系这个主题。现代汽车的使用已经由过去简单的运载演变为一个汽车与人与环境的复杂的系统工程。由单纯关注乘员的安全到不但关注乘员也关注行人的安全,从这一点也可以折射现代汽车设计"以人为本"的原则。
汽车公司研究行人被撞的保护措施,将是汽车制造业的一个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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