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2004-02-21 14:33:04)
(记者李凯 张乐)中国一些地方近日连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悲痛之余,民众对政府及时公布事故真相、细腻处理善后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此间有观察家认为,这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在尊重公民知情权、生命权等基本人权领域的变化。
2月15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和浙江省海宁市一土庙相继发生火灾,分别造成53人、40人死亡和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两省的领导人迅速奔赴事发地点,指挥现场抢救。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亲自带队会见、慰问死难者家属代表,听取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吉林省省长洪虎则在全力以赴做好抢救及善后工作的同时,一天内两次向公众公开道歉。
中国的最高层领导人对这两件重大安全事故表示高度关注。事发次日,温家宝总理即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随后,开展安全生产及社会安全管理大检查的指令从北京传往中国各地。中国各级政府处理问题的高效率和积极态度,让悲痛万分的死难者家属感到慰藉。五丰村村民周凯明的外婆在火灾中丧生,他说政府抚慰和关怀让他感动,“我相信政府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许多网民在网上留言,称赞政府对近期事故的处理与以往相比有“很大的进步”,在细节方面如请心理医生为一些死伤者家属作心理治疗、及时理赔、免费治疗等,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和对人性的关怀。专家指出,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想、权为民所谋这种亲民、爱民思想正在中国社会留下越来越深的烙印。“社会危机事件后政府所作出的快速反应,彰显了政府对公众人权和利益的关注。”公共关系和政府危机管理领域研究专家、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何春晖说。与此同时,中国政府近年来建立的信息公开制度也为中国媒体对重大事故进行及时、全面的报道提供了有力支持,从而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不久前,国务院原则通过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国高层领导认为,改进和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有利于维护民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
“中国媒体在事发几个小时之内,就开始对事故进行及时、全面的报道,这是中国在尊重公众知情权方面取得的一个可贵进步。”曾在北京某媒体任副总编、现从事媒体研究和咨询工作的郭凯认为。
在近日的特大事故中,政府部门表现出来的信息透明前所未有。浙江省政府在事故发生不久,立刻通知中央驻浙的新闻媒体,派车送记者前往事故一线采访报道,并于第二天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事件发生经过,善后处理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在对这些重大事故报道中,媒体除了描述公安消防、卫生医疗机构如何控制事态、救死扶伤,还对于遇难现场及遇难者的情况进行了大量报道,对如何避免灾难伤害、自救方法等进行了介绍,字里行间,蕴涵着对生命的关注,对受害者的尊重。
“中国政府为媒体公开、详尽报道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而这种支持体现了当政者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求真务实、不掩过、不讳功的执政之风和当政之道。”郭凯说。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龙认为,政府对事故的及时处理,死难者的妥善安置,听取家属呼声和表示慰问等行为,表现了中国政府对人的生存权这一基本人权的重视。由过去的封锁消息到信息透明,充分尊重了媒体和公民的知情权,这也恰恰是中国重视内部人权制度建设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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