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两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力度,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针对煤矿安全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要继续强化煤矿安全行政执法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煤矿瓦斯事故为重点,加大煤矿安全监察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乡镇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执法,对非法生产、明停暗开、死灰复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要严厉查处,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
(三)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针对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超速和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车辆,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局面。
(四)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尽快实施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严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准入关,同时要严肃查处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完善、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严防建筑施工企业重大事故的发生。
国家局调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