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开得很好,收获很大。会议紧紧围绕着贯彻落实党十六大精神、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这个中心议题,解放思想,事实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在总结三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基本经验和体会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确立了长期奋斗目标和基本工作格局,明确了2002年工作的思路、目标和重点。
会议大张旗鼓地表彰了先进,交流了经验,树立了旗帜。除了会议表彰和介绍的,还有许多单位的经验和做法,也需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如山西大同和河南平顶山市,是我国重要的产煤大市,安全工作压力很大,2002年都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大同市从抓机构建设入手,从市里到区县、乡镇,都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使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实实在在的加强;平顶山市强化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严格督促,把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再比如我们的许多大型、特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规章制度健全,机构完善,投入有保证,一些企业在内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有效地调动了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大力推广。
一、学好会议文件,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
在这次会议上,显政同志代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家局,作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是国家局党组一个时期来认真学习十六大文件、深入思考的结果,体现了解放思想、事实求是和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精神,正确地回答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一些亟待回答解决的问题,具有现实针对性和长远指导作用。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主要是学好会议报告,在以下几个问题上统一全系统的思想认识。 一是统一对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状况,可以概括为:“总体稳定,趋向好转,形势严峻,任重道远”。这一判断,是事实求是的和辩证的。讨论中,许多同志联系本地区实际,用具体的数据和生动的事实证实了这一判断的科学性。这就要求我们,既要看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一面,增强信心;同时又要看到形势严峻、任重道远的一面,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感和紧迫感,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和战略部署,把一个一个的战役打好。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上,一定要克服松劲厌战情绪,经常抓,深入抓,抓反复。
二是要统一对安全生产工作体会和经验的认识。显政同志在报告中归纳的7条主要体会,涵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向、基本要求、主要手段、根本渠道、基础环节和重要方法,是三年来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具有现实和长远指导作用。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又善于吸取错误的教训;既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路线带领群众前进,又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7条体会和经验就体现了这一点。希望大家加深认识、正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充实和发展。
三是统一对安全生产任务的认识。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战略机遇期的科学判断等,融会贯通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认清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挑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振奋精神,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取得新突破,创造新业绩。
四是统一对安全生产工作长远目标的认识。“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这一目标的提出,是建立在对形势任务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的,反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安全生产方方面面的工作,都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这个目标,紧紧围绕这个目标为中心来组织和展开。下一步,国家局将组织力量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中长期规划,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目标。希望各地、各部门予以支持,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搞好。
五是统一对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的认识。这次会议上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是一个创新。大家对此普遍比较关注,议论较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战线的一个老兵,我想就此多谈一些体会和认识。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格局,规范的表述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后来又加上了“劳动者遵章守纪”。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经济成分比较单一。生产经营活动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主要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国有大中型企业又分别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各个行业主管部门。与之相适应,由劳动部代表国家履行安全监督监察职能;国务院各专业经济部委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对本部门所直属、直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国有和集体企业内部普遍设立安全生产职能工作机构,负责日常性管理;企业党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女工、家属委员会等群众团体,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和各类安全活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而产业工人阶级所具有的主人翁责任感、较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技术素质、较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则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获得了较扎实的基础。“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格局,基本保证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安全生产。
随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成分、利益主体、劳动用工形式和广大群众的生活方式等,日趋多元化。数量众多的非公有制小企业,在迅速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也成为了伤亡事故的主要发生地。这些非公有制小企业,外无行业主管部门,内无健全的党群组织,用工方式多种多样。员工流动性大,素质参差不齐,他们已经成为事故伤亡的主体,有些还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加上大部分专业部委撤销和政企脱钩,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下放地方管理等因素,“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这一传统工作格局的社会基础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迫切需要创新。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这一新格局,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提出的,既反映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客观需要,也体现出《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政府统一领导”,是指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要求,统一部署,统一进行;“部门依法监管”,是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某个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责;“企业全面负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切实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支持”,是指要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形成共同支持、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上述几个层面互相关联,互相作用,共同构成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格局。
六是统一对抓好“三件大事”、构建“六个支撑体系”和推进“五个创新”的认识。抓好机制、队伍和法制建设三件大事,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信息、构建六个支撑体系,推进五个创新,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总之,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把思想统一起来,更加扎实有效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主线,抓住关键,把2003年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03年是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第一年和关键年。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略在安全生产工作战线能不能得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要看2003年的工作。因此,要抓住实施《安全生产法》这条主线,纲举目张,把方方面面的工作统起来。
一是要依法加强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这是做好2003年工作的关键。《安全生产法》第八条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以实施《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主动依靠、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邦国副总理“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只能充实,不能削减”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借鉴江西、山东、江苏、广东、上海等省市加强机构建设的经验,督促地方各级政府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解决好“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的问题。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下去,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逐级落实。并加强考核,兑现奖惩。对完不成规定指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出示“黄牌”警告;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要给予处分和处罚。严格执行国务院302号令,加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要依法加强企业基础工作。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规定,贯彻国家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对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对企业内部机构和力量配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资金投入、淘汰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隐患治理、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各个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对照检查。缺什么补什么,哪个环节薄弱就加强哪个环节的工作。通过抓企业,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真正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是广东及深圳市等地这些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成功实践,是解决广大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问题的有效举措,也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要求。为使这项工作稳妥进行,国家局会同人事部,首先在企业长期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高级工程师中认可一批,随后再转入正常的资格考试。应该看到,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其他的如聘用注册安全主任,接受“三同时”评价人员、危险化学品审核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注册审核员的评审指导,以及中小企业依法配备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等,都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希望大家的思路和眼界要开阔一些,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尚未全部推开之前,积极采用其他行之有效的办法途径,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依法做好监管、监察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综合监管和监察执法。要按照“五项创新”的要求,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水平。从侧重事后的被动型监督监察,转变为预防为主的主动型监督监察;从一般的泛泛的监督监察,转变为深入的专项监督监察;从企业局部隐患的监督监察,拓展为对规章标准、基础设施、工艺流程、开采方法、教育培训等全方位的系统的监督监察;从注重车间、班组的监督监察,拓展为对注重对企业生产经营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是安全投入、安全机构和规章制度的监督监察。
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工作的实效性。善于把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经济处罚有机地结合起来,力争做到查处一次事故,消除一批隐患,促使同类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一次改进。不能满足于一般性地下达整改指令书,必要时要抄送地方政府,或由上级部门采用督办件的办法,敦请地方政府和有关方面采取措施,甚至依法予以关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的科技含量,如积极探索和使用计算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进行监控;在长途客运汽车上逐步安装自动监控装置,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行车安全的监控等。要搞好企业安全状况的综合评价,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要按照十六大报告关于“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的要求,利用新闻媒体和省区人民政府《要情》、通报和简报等,定期公布伤亡事故、重大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信息,推动监管、监察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四是依法规范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行为。通过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形成全社会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在集中搞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村”、“安康杯”和“青年安全监督岗”等群众性活动。从代表先进文化发展方向和加强社会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运用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宣传安全生产科学道理,灌输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倡导安全生产科学态度,强化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广大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
三、树立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同心协力做好工作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
一是要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团结。应该明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是《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工作目标也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不同的是,在具体业务上,一个肩负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另一个肩负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管理体制上,一个是分级管理,另一个是垂直管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同志,要充分依靠地方人民政府,注意维护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统一性和整体性;综合监管部门的同志,要充分认识到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相对独立性和特殊性,支持配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职责。共同做到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补台。不利于团结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话和事,不说,不做。
二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团结协作。安全生产是一项繁重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仅仅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和依靠各个相关部门、相关单位的积极性。一个时期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五项整治能够取得好的成效,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得到了公安、交通、国防科工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坚持这一条。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在开展工作时,要充分尊重有关部门,充分依靠和发挥煤炭、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公安、质量监督、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是要加强执法主体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配合协作。我们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热情服务。国家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根本目的不在于惩办违法行为,而在于预防事故。从这一点上讲,安全监管执法机构的工作目标与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愿望,是完全一致的。一方面,执法机构要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寓服务于执法之中,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治理隐患,解决难题,防范事故,在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时不要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希望企业的同志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自觉实施《安全生产法》,接受监督检查。大家齐心协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更大成效。
四、真抓实干,打好2003年安全生产第一个战役
通过这次会议,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的要求已经明确。同志们回去之后,要把邦国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的主要精神,特别是显政同志的报告和有关领导的讲话,向省区市政府进行汇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春节即将来临,节后又要召开“两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做好年初和一季度的安全生产。
进入2003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截至本月15日,全国已发生4起特大事故。1月5日,云南迪庆州交通集团一辆中巴车在行使途中翻入澜沧江,17人死亡,9人下落不明,1人重伤;1月11日,黑龙江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形煤矿(乡镇矿、有证)在井下密闭施工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在场36人,其中2人生还,另外34人估计已经遇难;1月13日,陕西延安市延长县平安运输公司一辆中巴客车,在运输途中坠入沟底,造成10人死亡,4人重伤;1月14日,福建宁德市管辖的富安市城关一座居民楼发生液化罐爆炸事故,10人死亡,3人受伤。此外,全国还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50多起。特别是春运高峰已到由于超速超载、运输工具状况不良、疲劳驾驶、“黑车”和新司机增多等原因,导致交通运输事故又有抬头。所有这些,都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对机场、车站、码头、油库、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大型商场等要害部位和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种大型娱乐活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万无一失。保证全国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为“两会”创造良好安全氛围。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件大事、苦事、难事,又是必须干好的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希望大家认清肩负的神圣职责,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心同德,再接再厉,警钟常鸣,常抓不懈,靠我们扎实有效的工作,逐步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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