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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预防为主  确保生产安全

2004-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是保证生产安全的根本措施。分析近几年各地发生的事故原因,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预防工作不得力。
    强化教育,坚持思想预防。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观念、依法处事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的基本途径。特别要组织大家学习《安全生产法》,帮助大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打牢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近年来,有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引发的事故和隐患问题增多,也是当前安全生产教育的难点。要从多方面人手,对他们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真正做到利益上关心,思想上帮助,能力上提高,切实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健全机制,实行组织预防。从各地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工作实践看,主要应完善和落实五个方面的责任制。一是政府抓统管的领导责任。做到各级政府重视,分工明确,掌握动态,突出重点,赏罚分明,落实见效;二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责任。做到熟悉职责,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加强督查,形成合力;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实施责任。做到及时分析,积极引导,严格制度,结合实际,深入细致,落实措施;四是专人专项主管的责任。把各项预防措施具体落实到一人一车、一矿一岗、一厂一职;五是与家庭和社会联系的责任。安全生产牵涉千家万户,要主动与家庭、社会联系,互相沟通,形成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家庭安全网络体系。
    严格法规,实行制度预防。预防事故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靠严格的法规制度作保证。《安全生产法》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和各地法规明确的安全分析制度、安全检查、安全投入、责任追究等制度,是多年预防事故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必须认真落实。实践证明,基本制度落实了,事故就会减少,甚至杜绝。预防事故工作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它渗透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因此,落实好这些法规制度,必须和落实各行各业具体规定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把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贯穿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依靠群众,实行立体预防。预防事故,仅仅依靠政府和监管机关,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可能做好的。唯有大家来做,群策群防,才能有效。一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加强群策群防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克服“与己无关”的模糊认识,变“要我做”为“我要做”,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形成“人人有担子,个个尽责任,大家做工作”的局面;二是要发挥企业注册安全主任的作用。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并逐步过渡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是实现我国安全专业技术执业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有效途径,更是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创新工作。要尽快推行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使他们真正负起一线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要及时总结群众预防的经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经常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倾听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新鲜经验,使预防工作更加符合实际,不断创新和发展。
    加大投入,实行技术预防。长期以来有些企业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舍不得进行安全投入,违规生产,冒险生产,埋下重大事故隐患。当前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防范措施较为落后,不利于预防工作的开展和及时有效地减少事故。加大安全投入,增加安全生产的高科技含量,实行技术预防,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要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和时代发展,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加大重点部位安全设施投入力度,尤其是对一些高危企业,要坚决落实安全措施。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设施老化的要及时改造和更换,确保发挥作用。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各生产企业要舍得花钱买平安,该配备的安全设施要配备,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绝不能以节省投资为由,削减安全投入。
    (作者系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摘自:《化工安全与环境》2004.26)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