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还少年状态良好
一个14岁少年在起落架里经万米高空飞行一小时后竟能生还(详见都市快报11月12日第18版、13日第11版连续报道),医学专家发出惊叹:这绝对是个奇迹!
据昆明国际机场党委副书记潘树合介绍,目前,生还少年梁彭龙意识清醒、状态良好,只是存在一些冻伤和缺氧现象,已完成对他的初步调查,现正得到机场方面的良好看护。
“应该是心理和生理共同作用的结果。”重庆市儿童医院心理科梅其霞副教授分析,从生还的事实看,说明该少年意志力比较强,可能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做了良好的自我保护。梅称,尽管在缺氧的状态下人很快会窒息甚至死亡,但每个人大脑承受缺氧的时间却稍有差异。如果该少年在起落架舱内比较平静,那他消耗的氧气就少,这样舱内稀薄的空气就可能够用。
飞机为何不紧急返航
是人的生命重要,还是航班准点、经济效益重要?事故发生后,人们纷纷质疑,为何川航飞机不紧急着陆,还继续从昆明飞到重庆?
一位市民说,当飞机起飞升到100余米高处时,昆明机场明明发现一个男孩从飞机上掉下来,不幸摔死在飞机跑道上,却不通知飞机立即返航,导致另一男孩在万米高空度过一个多小时。如果这个男孩又坠机,如果他因各种原因破坏了飞机的起落装置,机上乘客生命如何保证?
对此,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办公室一负责外宣的工作人员表示,已责成西南地区管理局紧急调查,尽快给出说法。
目前,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调查组已于11日到达昆明,公安、安全飞行、武警等部门正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认定。
一死一伤责任由谁负
两个少年钻进飞机起落架舱,一个受伤,一个坠机身亡,昆明机场、四川航空公司、小孩的家长谁来承担责任?重庆星全律师事务所冯律师表示,根据目前获知的情况来看,这应是混合责任,三方都要承担。
首先是机场方面,他们对于机场内停放的飞机具有安全保障的责任,应当通过安检发现有小孩非法进入机场,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但是机场并没有发现、制止,导致事故发生。因此,机场应当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四川航空公司是从事高速运输的特殊行业,根据《民法通则》中关于过错赔偿责任的规定,川航如果不能证明损害结果是受害人所追求的,即不能证明两个小孩是故意追求自杀或受伤害的结果,就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第三,如果小孩的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小孩进入机场安全隔离区,造成受害的后果,小孩家长应当承担监护不力的法律责任。
束清母亲:是我害了他
“是我害了孩子,”这是束清的母亲夏某听到他死亡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束清老家———云南禄丰县金山镇官场居委会李家院的居民们称,年仅14岁的束清是因为家庭破碎而负气离家出走流浪的。
据夏某介绍,她与束清的父亲多年前离了婚,其父因病于今年5月份去世,束家只有其哥哥束华一个人支撑整个家庭。
夏称,束清的父亲过去是开车的,为买车家里负债累累。但从1993年起,束清的父亲就学坏了,经常不管家,她力劝多次无效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离婚。她一人种田供两个儿子上学,此后束清读到小学六年级就辍学了,大儿子束华读到初二也停学了。束清在去年5月份因与父亲发生一次争吵,被父亲打了一顿后负气出走,从此再无音信。
“他过去是个听话的孩子。”居委会人士称,如果不是家庭破裂,束清也不会走到今天的地步。
昆明机场承认有责任
昨天,束清的母亲已经到达昆明,而生还少年梁彭龙的家人则至今未到,昆明机场表示尚在联系之中。
昨天是昆明机场“11.11”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昆明机场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内外多家媒体面前坦承,昆明机场确实对“11.11”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起飞之前未做安全检测
据介绍,一般飞机在起飞之前,都应该由安全人员对飞机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只有检测通过了,飞机才能起飞。而11月11日这天,两名少年爬上飞机后,安全人员并未在飞机起飞前进行安全检测。
“此事件的当事人是两名流浪少年,若是不法分子或恐怖分子抓住机场的管理漏洞,趁机进入,后果将不堪设想。因为民航、机场无论何时都是恐怖主义看中的目标!”昆明机场这样总结“11·11”事件。
去年上海曾发生类似事件
据介绍,国际航空部门曾对人们偷越机场围栏爬进飞机引发的事故作过统计,数据显示,在全世界民航界,这样的事件平均每年有18起。就在去年,有巴黎飞往上海的一架飞机就出过类似的事,爬进飞机起降舱的人在上海空域掉了下来。但像昆明这样,一次两个人爬进去,一个死亡一个受伤的情况,还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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