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然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需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所以,我们不应有要不要普法的想法,而需要有怎么样才能把普法搞得更好一些的谋划和措施。自开展四五普法活动以来,从活动情况反馈看,我处高度重视,组织工作非常认真,在教育宣传的基础上,广泛组织了讨论,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作为一名普通的治黄职工,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思想实际,发表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普遍认为该活动非常及时。“四五”普法工作的实施正进入关键阶段,突出存在一个认识再提高、再深化的问题。通过法制教育,使我们了解了我国二十年来的普法成就,也极大鼓舞了广大普法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积极性,是一次齐心协力抓普法、再接再厉推进学法用法和厉行法治的动员令。通过这一活动,普法工作氛围更加浓厚,把全民学法用法活动又一次推向了高潮。因此也普遍认为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的这一举措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并希望今后要加大电视媒体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公民在浓厚的法制氛围中,时刻体会到法治的权威,感觉到学法用法的极端重要性。
我认为,每个公民都树立"大普法"的理念,普法是全民普法。所以要树立一种新的普法传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群人灌输给另一群人,而应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有了法治理念,并用之去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
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他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性,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我们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二、使广大职工普遍感到开展全民普法是史无前例的创新之举。通过普法教育,使我们了解到了我国的普法进程,广大干部职工普遍感受到,在我们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有着漫长的封建时期和浓厚的封建意识,要想建设一个现代化文明的法制国家,就有必要把法律交给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为厉行法治奠定广泛的思想基础。社会的全面进步,对普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普法作为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基础工程应不断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新时期的普法工作更应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遵循和善于运用其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效果,确保其影响力和长期效应。一方面,要总结继承近20年来的经验积累,把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固定下来,形成制度,使之升华和发扬光大;另一方面,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推进普法工作,在对形式主义、过时落后、效果不佳的方式方法坚决摒弃的同时,创新手段,使普法工作在广度、深度和力度上不断有新的突破。
20年普法,使广大公民从对法律的无知,到对有关法律知识的耳熟能详;从过去把法律置于"事后",到现在把法律置于"事前",都说明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了极大提高,他们已不再满足于学一点法律条文,而是希望把"法治"精神贯穿到他们的生活中。我认为,普法要及时适应这种变化,不能总是停留在"灌输条文"上,要提升层次,更新观念,把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律文化、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
三、使广大职工普遍认识到从普法到依法治理,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趋势。自1986年开始实施全民普法以来,在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在普法主管机关的指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下,普法工作从农村到城镇,从铁路到地方迅速展开,有效地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治理相结合,在普法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依法治理,从而构建了以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普法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普法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为实施依法治国奠定了良好基础。这是普法工作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
"四五"即将结束,我个人认为:建立一个科学的考评标准体系迫在眉睫。关键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来指导普法工作,改进考评方式。考评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普法工作,要从其思路是否妥当、措施是否得力、形式是否丰富着手,更要从普法是否取得实效的更深层次加以考核,突破普法的框架,在更大的范围内考察其实际效果。因此要建立完善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全新的考评机制,以避免脱离实际、华而不实的工作简单化和表面化,求真务实,真正促进普法工作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四、20年普法,在全民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全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提高,在社会上涌现出许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先进典型,法律已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参与市场经济生活中懂得依法经营。普法依法治理促进了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推动了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20年普法,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让公民知法、学法、守法,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对公民进行法律素质的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做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相信有一天,法律条文对我们将不再“冰冷无情”,而是会显现出“脉脉温情”。我们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
在“四五”普法验收年之际,我想把明朝皇帝朱元璋的一句话:“畏法度者快乐”修改一下,以形容我的感受,那就是“学法用法者快乐。”这就是我,一名普普通通的治黄职工的真切心声。
供稿人: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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