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在8月3日召开的全国煤矿职业卫生工作座谈会上,国家煤监局事故处理司司长商登莹指出,要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卫生监察组织机构,加大对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力度。参加会议的各省煤监局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代表们清楚地看到了职业卫生工作在煤矿的“复兴”。
商登莹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安全监察的重点要逐渐从控制伤亡事故为主转变到控制职工安全卫生为主。要建立健全专职煤矿职业卫生监察队伍,建立科学的检查程序;依法开展煤矿职业卫生监察工作,查处职业危害引发的事故,督促企业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同时还要依托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建立煤矿职业卫生监察职称体系。企业要把职业卫生纳入对职工的岗前教育中,要规范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价和监测,这也是煤矿职业卫生工作下一步重点监察内容。对煤矿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察是煤矿监察人员的职责所在,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加强和调配人员充实专业监察队伍,完善监察体系,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
商登莹强调,建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初步建立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对职业危害采取了综合防治措施,职业卫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由于煤炭工业快速发展和机构改革等问题,职业卫生工作被忽视,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技术支撑滞后,专职执法监察力量被削弱,导致现在煤矿职业卫生工作形势相当紧张。截至2002年,我国累计尘肺病人59万,其中煤矿尘肺病占全国的73%。当前煤矿企业过分追求利润,领导重“红伤”,轻“白伤”,职业卫生工作和管理制度普遍没有纳入到日常工作中。
会上,代表们针对本省实际情况,对煤矿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方式、频率和工作协调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河北局代表提出,希望对煤矿职业卫生监察机构、装备和人员有一个明确规定,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监察要有直接具体的内容和方法,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协调机制。
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就是要对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的建立、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对职业危害管理制度建立的情况、对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对职工定期体检以及职业病人的治疗等情况进行摸底,为启动煤矿职业卫生工作奠定基础。(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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