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噪声的危害,在国内外早引起人们的普遍重视,国外许多国家在七十年代以来已建立和完善了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国际标准化组织也早有这方面的建议标准。我国早在1979年就颁发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作为试行标准,但由于种种原因此标准长期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并已于1994年11月被宣布废止。在“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标准”中虽也有部分作业场所的噪声限值,但这主要是针对工业噪声控制设计的,它不是听力保护和健康卫生标准。因此我国目前在职业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方面尚无标准和法规可循。
目前我国在噪声控制技术上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治理技术和个体防护技术上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对绝大多数工业噪声,已有许多成功的治理经验,但是我国目前的职业噪声危害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例如兵器工业系统,90dB以上的强噪声源约占噪声源的50%,最高的工业噪声源达130dB左右,约有几十万职工在强噪声源环境下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几万职工患有不同程度的听力损伤。此外还有许多靶场工人裸耳暴露在160dB(峰压级)以上的强脉冲噪声环境中,其中已有50%以上为语频耳聋者。
造成这种危害的原因有多种,如设备陈旧老化,企业经济困难治理不力等,但管理不善或者对噪声危害视而不见则是主要原因,而管理不善或者无人过问之因,又首先归之于目前我国的无规无法可循。因此,应尽快制定和颁发包括脉冲噪声在内的职业噪声卫生标准以及有关听力保护的法规,并认真贯彻执行,以保护我国广大职工的听力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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