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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逮住超载客车 交警队长停职检查--四川营山县重处客车恶性超载事件

2006-02-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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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下午,四川省营山县针对南充市副市长杨雪鸿当天在营山县明查暗访节日安全时发现一辆牌照为川R28467小型客车恶性超载,该车驾驶员蒋小明又是无证驾驶这一严重违法违规事件,对驾驶员蒋小明和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进行了从重、从快处理,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不作为的规定从严追究了营山县交警大队等部门的监管责任,责令县交警大队长停职检查,并向县委、县政府作深刻检讨。

  当天,四川省南充市副市长杨雪鸿带领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在营山县城明查暗访节日安全时发现,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一辆牌照为川R28467的小型客车行驶在营山县城的道路上,正在从营山县城出发开往仁和镇,从车窗外看到车内十分拥挤,满车全是人头,杨雪鸿副市长当即叫停了这辆客车,上车一清点,该小型车整整装了31人,而核载的是19人,确超载了12人,杨雪鸿通过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没有任何证照,属无证驾驶。杨雪鸿副市长当即要求安排车辆对乘客进行转运,并责成营山县必须对这起恶性超载事件进行从重、从快处理,并按照南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的规定从严追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当天下午,营山县委、县政府便作出处理决定,对营山县交警大队长李铭停职1个月,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建军代行交警大队长职务,待1个月后根据李铭同志的表现,再作处理;对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经理侯小康、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曾涛分别处罚款2000元,经理侯小康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书面检讨,同时责成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春运和春节安全;责成县交警大队对川R28467客车驾驶员蒋小明处罚款1900元,扣6分,该车停运1个月,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按超载人数票价的10倍处驾驶员蒋小明罚款。县政府并责成县纪委、监察局、安监局对该事件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行政不作为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营山县政府要求营山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吸取“1·24”客车恶性超载和驾驶员严重违法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大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逗硬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安全工作任务,严肃安全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确保春运、春节安全。(四川省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席双全  何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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