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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论道谈事故预防

2006-03-08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安全文化 > 安全交流 >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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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为有,治之于未乱。”这是老子的自然无为思想。
  意思是说,凡世间之事,在其处于安定状态之时,最易于把握;在其发生变化的兆头还没有显现之时最易于筹划制止这种变化的策略;在其最脆弱之时最易于粉碎;在其最微小之时最易于消散。根据这个道理,但凡世间之事,想使之成功要在没有任何基础之时做起,要想制止它的变化要在它没有变化之时就采取行动。
  老子在论道时并非指某一具体事物,而是在阐述一种规律(即“道”的存在)。推及到安全生产中的事故预防工作,其意当是告诉我们预防事故的原则,并且符合事故的发展规律:企业的经济状况处于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处于良好状态时,是大力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最佳时期,此时资金易于保障,也没有事故善后处理的烦琐事务分心;在所有隐患未形成之前是最易于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的,不仅便于控制,而且节省费用。这正符合现代安全风险管理中对危险源的控制原理;当刚有事故苗头,即隐患刚刚出现时,隐患是最容易被消除的,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还不致于发展到相当恶劣的程度;二是隐患的存在还未在人们的意识中发展到司空见惯、熟视无睹的程度。
  老子所言之道指出,防止事故隐患的出现就是要在隐患出现之前采取控制措施,有效控制危险源,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损失。分析所有发生的事故原因,无不是因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背了事故预防工作的“道”。

(山东欣鹏安全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5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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