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工程学认为,导致事故的基本因素分为两类:一类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一类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实践证明,事故发展进程以及事故归因中,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同样重要。目前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中,无论定性评价法,抑或定量评价法等等,几乎所有评价方法都是针对 “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评价。甚至即使在评价过程中涉及到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评价,所占比重也相当小。这样有失偏颇的工作方法,忽略人的因素在事故致因中的地位,不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安全工作者努力的方向应注重强化安全管理的评价、研究,进而摸索出适用、有效的安全管理的评价方法。安全管理的评价对企业安全发展有深远影响。
全管理评价重要性
在运营资本较雄厚的大型企业中,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高,企业规范化、制度化较成熟,加上管理经验丰富、管理体系先进,发生事故相对较少。大量发展迅猛的非公有制中小型企业,虽然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存在的隐患也较严重。诸如,伤亡事故频发、职业病日趋严重,特别是小煤矿、中小型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生产企业,由于其使用的原料、产品易燃、易爆、毒害、腐蚀等的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很惨重。
产生事故的根本原因是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严重滞后,企业只顾经济利益,忽视安全管理及安全投入。中小型企业亟需制度化、规范化,有效使用便于操作的安全管理评价方法或系统可以促进中小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减少事故发生。
国家为了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2002年11月1日起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的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第七条规定了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审批制度,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即为安全评价报告,从此,安全评价成为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实施强制管理的一种工具。
安全评价工作在我国开展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强化安全评价工作始于《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发布。虽然陆续推出了相关的安全评价导则,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安全评价技术比较简易粗糙,过程过于简单,主要表现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评价更是一笔代过,远远不能适应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深化开展的需要。
目前,安全管理评价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用安全检查表的形式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要求等方面进行定性检查。检查方式以查阅书面资料为主,检查结构以“有”、“无”为判定标准,而对于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适合于企业的发展现状、是否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定期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实施效果如何、管理人员是否掌握最新的安全管理动态、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水平怎样等未进行针对性评估及评价。
一些企业制作了非常漂亮的组织架构公示板,悬挂在企业醒目位置,在安全评价检查表中相应栏的检查结果理所当然为“是”或“有”,结论为 “合格”,而问及其主要的安全管理人员时,企业则表示已辞职离开了,僵化的组织架构和评价结果不是一种讽刺吗?
还有一些小型企业害怕从业人员流失,一个企业主或法人代表拥有多个培训合格证,如单位主要负责人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主任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甚至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机动车辆(叉车)驾驶员特种作业资格证都为其1人所有,可谓一专多能,从表面上讲,政府部门、安监部门要求的证件已齐备,没有实际意义。
第二种形式是量化的安全管理评价。见诸报端的为模糊评价数学模型分析,其方法是首先确定评价因素集,并对各因素赋予相应的权值,得出评价矩阵,再由相应的权值与评价矩阵构成系统评价矩阵,由此求出系统的总得分,从而得出评价结论。
这种评价方法将安全管理评价与安全技术条件评价作为两个平等的部分进行评价,体现了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在引起事故发生过程中同等重要的地位,得出了量化的评价结果,但由于赋予各因素的权重为经验数据、解矩阵需借助于计算机系统软件,使应用模糊评价数学模型分析法进行安全管理评价受到很大的限制。
因此,现阶段安全管理的评价无法反应有关评价对象的真实水平,也失去了安全评价作为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的功能与意义,必须有新的安全管理评价方法加以补充。
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管理现状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没有管理的“管理”;二是有管理,但为粗放的管理;三是有管理,属于“拿来”的管理。
这样的管理成为限制中小型企业健康发展的瓶颈。经过近三年安全评价普遍应用工作,被评价的企业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水平已明显提高,但仍处于粗放管理和“拿来”管理的状态,一些企业为了应付安全评价工作,突击编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或将大企业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照抄照搬,根本不适用于本企业。如果能开发出适用的安全管理评价方法,可以使企业拥有适合自身的管理模式。另一方面,应用安全管理评价的方法,有利于评价机构对被评价的对象有的放矢,督促企业改进管理模式,合理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安全管理评价方法的建议
安全管理评价在国外已比较成熟,国际上普通认可的安全管理评价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国际安全评分系统(ISRS),是现今比较好的管理工具;二是MANAGER评价法,此评价方法于1980年由挪威船级社会(DNV)开发;三是工艺风险管理审核(PRIMA)。以下主要介绍国际安全评分系统(ISRS)。
国际安全评分系统是现今比较好的管理工具,这个系统可以客观地评估及测量一间企业及健康计划所作的努力,并评估该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最终评价成果共分为10个安全水平等级, 等级1至10各代替差至非常好的安全水平,良好安全水平为等级 7或8。
ISRS是一套以行为方式为基础的系统,从管理结构和审核规程组成,此系统分为二十个单元。分别为:
⑴领导与管理 ⑵领导人员训练 ⑶定期检查及维修 ⑷关键作业分析及步骤 ⑸事故调查 ⑹工作观察⑺紧急应变布置 ⑻作业规章及工作许可证 ⑼事故分析 ⑽知识及技能训练 ⑾个人防护工具 ⑿健康及卫生管理 ⒀评估系统 ⒁工程及转变管理 ⒂个人沟通 ⒃小组会议 ⒄一般宣传 ⒅雇用及配工 ⒆物料及服务管理 ⒇下班后安全。每一个单元亦会再细分为有指定点数的子单元。每个子单元,可分为有指定点数的特定问题。
在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管理评价中,可对小规模工厂建立安全评分系统,对600多个问题进行核查。由于核查方式有认识调查、访问资深员工、记录、规章和文件数据的检查及实地评估工作环境等多种方式,可以避免核查工作的片面性,使核查更接近于企业的实际安全管理水平。
另外,我国也在开展安全管理评价方法的研究,如华南理工大学的博士生导师陈国华教授主持研究的项目之一即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评价方法的研究》。
相信通过借助国外安全管理评价方法的经验,灵活运用国内的安全评价方法,可以开发出规范、适用、有效的安全管理评价方法。
安全管理评价也只是安全评价的一部分,一个完善的安全评价,其评价内容应包括人员、设备、材料与环境及这四大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即遵循PDCA循环,从而找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薄弱环节,把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同等对待,通过安全管理评价及安全管理评价方法在企业中的应用将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在最低限度内,减少事故的发生,为创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尽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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