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煤监局与矿主紧紧“抱作一团”、成为利益联盟时,我们或许可以明白,煤矿安全纪律为何难以真正落实。如果不正常的融洽损害到经济社会的大和谐,不管它有多“坚”,我们都应下决心约束、惩处。
前不久,有关山西忻州煤矿企业帮煤监局建楼购车的报道吸引了人们眼球。
人们首先为山西忻州煤监局豪华的办公条件瞠目:全局仅有10名工作人员,却配有9辆公车;漂亮的办公大楼配有十余间带卧室和卫生间的办公室,人均办公面积达到200多平方米……更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用于奢华的钱竟是从煤矿“借”来的,而且思路和做法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人们都知道,煤监局是行政执法的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的独立企业,两者之间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如果被监管部门与监管企业“和谐”到这种程度:监管部门豪华大楼由被监管企业“借”钱建起,工作人员的“公车”由被监管企业友情资助购买……我想,如此的“融洽”非但不正常,反而很可怕!
首先,这些巨额借款如果没有媒体、国家安监部门的“高压”,很可能会“有借无还”。煤监局称这些款项是“借”的,但煤监局在行政许可、安全评价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而它自身又不能有任何经营性事业。如此,其超规格、超标准办公条件带来的开支,煤监局靠合法手段没法偿还。那些为豪华大楼作出“奉献”的煤矿,也许只能依靠其他方式补偿这些开支了。
其次,如此“融洽”,办公条件是好了,但工作人员执法时的“执行力”难免反而减弱。人们常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可以想见,当监察执法工作人员坐着煤矿买的车到煤矿安全检查,他能硬气地说话吗?在忻州煤监局出具的收据里,就有焦家寨煤矿隶属的轩岗煤电有限公司资助的30万元,而在去年11月该矿刚刚发生矿难,谁又能说发生这样的事故与监管不力没有直接关系?
一说到煤矿安全,我们更多的是谴责矿主的黑心和贪婪,看到更多的是煤监局官员痛斥矿主对于煤矿安全的淡漠,有令不行等。但当看到煤监局与矿主紧紧“抱作一团”、成为利益联盟时,我们或许能够理解,煤矿安全纪律为何难以真正落地生根?安全事故隐瞒为何一发再发?
更可怕的是:像忻州煤监局与煤矿如此“融洽”的,在我国经济社会其他的一些领域也不同程度存在。不久前,有媒体刊登《山西乡宁运管所如此敛财》,报道了当地运管部门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乡宁县纪监委很快提供了调查报告,称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均“无据可查”。但一位同在当地纪监委工作的人员揭发说:所谓的调查报告,其实就是运管所提供的一份逃避责任的应付性资料,它们把这份资料内容交给纪监委,纪监委盖了章而已。可见,该地运管所与纪监委也怪“融洽”的。
有学者称: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已经走到一个攻坚阶段。所谓“攻坚”,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要攻“不正常既得利益集团”这个“坚”!先不谈这位学者概括得准确不准确,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属于“不正常”的利益集团,如果它们不正常的融洽损害到经济社会的大和谐,不管它有多“坚”,我们都应下决心用制度规范之、用纪律约束之、用法律惩处之!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