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最新安全科学》
在《最新安全科学》中文版的第三章,井上威恭先生指出,“在一般辞典中,安全系指没有危险。但是由于人们主观上对安全的认识不同,判别安全或不安全有很多不同的概念。”他谈到:霍巴特大学的罗林教授提出“所谓安全系指判明的危险性不超过允许限度;所谓危险系指判明的危险发生概率以及有害性超过了允许限度。”那不勒斯大学的斯密斯教授在日本机械学会建立80周年纪念的国际会议上,引用了罗林教授关于安全的定义,并发表了“安全是人们的心理状态”的论文。井上威恭先生“同意斯密斯教授的说法”(参见该书第27页),他认为:安全是“危险的反义语,常识上认为没有危险的状态。。。。。。。安全性是危险性的反义语。”(引自该书第28页)读到这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安全就是没危险吗?我身边的几位安全界的朋友,和我所接触到的一些安全工程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大多只知不安全是什么而不知安全为何物。那么,安全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在追随安全学科创建者刘潜先生十年之后,我才终于恍然大悟:其实,所谓人类的安全,也只不过是古猿或猴子在变成人的自然演化进程中,对自身所处生存环境适应性本能的逐步人性化而已。
安全,是一个由安与全两个词组成的复合概念。安全之中的安,是指“无危则安”,它反映和体现人在生命活动中与体外各种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时的心理健康状况。安全之中的全,是指“无损则全”,它反映和体现人在生命活动中与体外各种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时的生理健康状况。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刘潜先生给安全下了一个定义:“安全,是指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存在状态(健康状况)及其保障条件。”这个安全定义,包括“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程度,和“人的身心免受外界因素危害”的条件两个方面,其中涉及到的危害概念,指的是危与害两个词的组合。危害之中的危,是危险的意思,指人的伤亡事故可能发生但又尚未发生时的那种人体健康状况,它包含了安全的现实性和不安全的可能性,因此具有安全与不安全的双重性质。在现实生活中,人所面临的危险性从安全向不安全的质变,有一个从相对危险到绝对危险渐进的量变过程,所以人们根据实践的需要,又把危险(有人也称风险)分成若干等级。如交通信号管制灯分成绿、黄、红,分别代表行、慢、停。又如军事上的战备等级,以及天气预报中常讲的晨练气象指数、空气污染指数、森林火险程度、大雾天气预警等。危害之中的害,是伤害的意思,指人的伤亡事故已经发生时的人体健康状况,其中相对伤害有个受伤轻重的程度问题,绝对伤害就是人的死亡状态。因此,伤害只具有不安全的性质,不具有安全的性质。如上所述的一切都表明:安全总是针对着人的,它针对着人的身心健康,反映或体现人体健康外在质量的整体水平。因此,那些与人体健康无关的客观事物,都不属于安全的范畴,例如生产设备安全、计算机安全、财产安全等拟人化的安全概念,并不体现安全的本意而只是一种借用概念。
安全的初始形态,或称为它的原生形态,是在“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用语)的过程中,与生存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自然生态关系。安全的典型特征,就在于它的非实体性,以及它与人的相互依存性。一方面,安全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但可以为人所感知的客观事物;另一方面,安全又是一个以人的生命及其全部活动为载体的、不以人的美好愿望或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物。就人类个体而言,安全始于人的生命活动,止于人的生命结束,存在于人的生命全过程。安全的这些外在的典型特征,集中地反映和体现了它本身固有的内在属性,即:安全主体(指人)的主观需求性、安全客体(指物)的客观实在性、主客关系的整体协调性,以及目标导向的系统功能性。从安全与人的关系方面来考察,安全的初始形态及其典型特征和固有属性,都在不同侧面上反映和揭示出安全的本质,就是天人合一,即:天(指物质运动及其表现形式)的客观存在,与人(每时每刻在生理或心理上)的主观需求,在人类生命活动中的融合如一。由此可见,安全的本质要求,就在于它把人归还于大自然、归结于大自然,反映或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在达到生态平衡时的那种和谐相处关系。综上所述,安全不仅对提高一个国家或地区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且它也因此成为这个国家或地区能够推动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以及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战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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